营改增工作自 2012 年起始于上海,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已经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全面铺开。
2013 年,试点工作进入全新的加速攻坚阶段,波及的行业可能进一步增加,其中就包括了园林行业。
“营改增”对园林企业的影响最大,以前园林企业从外部调苗木,苗木基地很多都没有发票,平均来说,如果是纯园林的话,苗木的成本约占总成本的70%;如果是公园的话,苗木成本占总成本的40-50%;如果需要挖大湖的话,那么土的成本要高于苗木的成本。“营改增”对园林企业的影响最大,主要源于苗木这一进项,园林企业原来交3%的营业税,现在交11%的增值税,就算能实现一些增值税进项抵扣,仍然要交8-9%的税,对企业的影响很大,而且没什么可筹划的税务空间。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无论是园林设计板块还是园林施工板块营改增以后企业税负是有所上升的。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的影响不只体现在税负上,还有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
增值税缴纳时间为幵具发票的当天,然而有些市政园林设计合同,客户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尾款要等工程结束才能给付,大多数的园林施工项目都有至少1年5%—10%的养护保证金,且工程款拖欠严重。这就造成了税款先行缴付,工程款收取滞后,企业现金流就难以平衡。
增值税是价外税,这就导致企业收入产值和入账的资产价值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盈利指标下降。进一步会对企业的资信评级、行业排名均产生负面影响。最后,影响到了管理模式。
因此,营改增后园林工程企业的整个管理模式都要做出与之相适应的调整。
分析人士表示,从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而且作为基础行业的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也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水平。
针对营改增对于园林工程企业的影响,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其实,挑战与机遇并存,相对于营业税来说增值税存在着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
园林工程企业可从招投标直至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中将增值税因素考虑进去,包括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在合同报价时应对增值税进行成本折算,将一部分税收成本转嫁到下游。签订合同以包工包料为宜,减少甲供材料合同,避免非正常的分包转包,这样可以合理合法地取得更多抵扣发票。
在近期营改增的概率很大,所以采购大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推迟到税改之后进行,以便抵扣进项税。
园林工程企业在营改增初期面临抵扣链缺失及市场环境复杂的问题,随着营改增的深入和全面铺开将逐步解决。在这一过渡时期,企业应该积极应对,与时俱进,顺利平稳地完成营改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