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中明确了各地的防治工作目标,要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并将其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执法、社会化防治、联防联治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不能履行责任,没有完成防治任务、没能实现防治目标,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书》的签订,标志着湖北省已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管理指标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为确保各地能顺利完成防治任务,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还将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检查督办力度,每年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检查督办。(湖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