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查阅中国园林网近五年的新闻数据,发现各类盗苗新闻报道有400余件,这还不包括漏转、未被报道的盗苗事件。400篇报道只是冰山一角,真实数量远不止如此。盗苗为何这么猖獗,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不加大处罚力度将会多大影响?
笔者从这些案件中总结的盗苗原因大致有三点:
一是成本问题。当前能上市的花木价格相对来讲还是比较高的,有花木爱好者碰到美丽的花卉苗木,发现价格过高难以承受或者货源难找的话就会动歪念,四顾无人之际拿了就走;还有少数苗木商户,为了节约成本,就跑到别的苗圃“剪”几株枝条来培育。
这反映了当前花木价格已经超出一般爱好者的承受范围,只能满足工程所需或者说专为工程而培育,原因是针对家庭用户培育的花木性价比太低,在相同耗费相同的精力下不能得到更高的回报。其次,大多数市民不具备培育高水平观赏价值的花木能力,当然现在很多地方开始增设培训班来指导居民养殖,且因为这一缺口,植物租赁公司因运而生。从中可以看出,以后技术服务或许比产品更重要。
二是升值空间。现在我国大搞绿化建设,花卉苗木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尤其是一些新优品种,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育,这些不起眼的小枝条或者小种子就会变成价格翻倍的花木,培育方法得当的话,有些品种的价格甚至能增几倍、几十倍。
目前,我国苗木市场严格来说是比较混乱的,区域布局还未完成、产业链还不够完善、缺乏龙头企业引导等问题明显,市场易受冲击产品价格起伏往往很大。如果不加强盗苗打击力度,一个产品就更容易造成短时间内供不应求的状态,并且这些做“无本生意”的人更有底气打价格战,扰乱市场秩序阻碍行业健康发展。另外,大家在思考产品培育的时候,也要考虑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是法律空缺。虽然现在多地正在加大盗苗处罚的力度,但还是远远达不到震慑盗苗贼的作用。据泉州网报道,泉州尚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2014年开始陆续丢失施工苗木,即使报案也无可奈何。警方给出的理由是,盗苗行为属于偷盗,涉案金额没达到一定标准就无法立案。
法律不完善会造成很多认知问题,我国有60%~70%的苗圃在农户手中,他们对苗木的理解更容易偏向植物而不是商品,也就是说他们容易觉得没什么。从已曝光的新闻来看,不少人盗苗被抓后还很委屈,不就是扯了几根枝条而已嘛,有必要搞得这么严重吗?而一旦无所谓的人和有所谓的人碰到一起,就容易产生矛盾,最终将一个盗窃案件演化升级成一个刑事案件。
2016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今明两年完成。今年施行的新《种子法》加大了对苗木新品种的保护,但其他相关案件仍主要是以盗窃罪来处理,除了影响当地生态的情况,也希望在花木保护方面能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