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家庄市各县(市)园林绿化工作,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县(市)增绿提质行动,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县(市)园林格局,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和地域特征,山清水秀的美丽县城。
《方案》提出,晋州、正定要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并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初评;行唐、灵寿、无极、赵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矿区和高邑达到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城区)标准;井陉、平山、元氏、新乐要积极对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力争2018年全面达标;深泽、赞皇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017年迈入省级园林县城行列。
《方案》要求,各县(市)要在6月底前,完成相应的省生态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或创建攻坚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依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和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积极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
在园林绿地建设方面,今年,各县(市)要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谋划建设新的综合性公园或社区公园,建成3万平方米以上的街旁游园;未创成省级园林县城的县,年底前至少建成一座10公顷以上的综合性公园,满足市民游客观赏休憩需求。
各县(市)要依据绿道绿廊规划和建设导则,充分利用河道水系、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开展绿道绿廊建设,年底前,至少建成16公里以上设施完善、标识规范、景观优美的绿道绿廊。
年底前,各县(市)力争成功创建2座以上星级公园(广场、游园),实现1座星级公园(广场、游园)的提质升级。各县(市)要新增1条以上市级园林式街道,有条件的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式街道。各县(市)年底前建成2个以上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有条件的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年底前,各县(市)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要达到50%。(首席记者 靳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