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要重点抓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设区市及县城主城区先行,逐步扩展到县城,全面提高绿色建筑的比重,高星级及运行阶段绿色建筑要有较大提高,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同时,要完成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力争年内达到45%。
要大力推动绿色建造。要坚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协调推进,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将出台钢结构建筑推广意见,率先在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在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中启动一批钢结构住宅项目,在农村开展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
要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实施绿色建材应用行动计划,推动建设区域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展示基地,重点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节能与能源利用等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建材和设备,全面启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绿色、节能、环保等新型建材,力争新型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使用率达到65%以上。
摘自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