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盯紧苗木定价环节,重点审查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是否合理。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为责任主体,审查苗木招标控制价的核定。通过采取市场调查、网络询价、咨询业内人士等多渠道询价方式,同时关注南北方苗木价格差异、季节与气候、运输费用等动态变动因素,进而准确地掌握苗木价格市场行情,从而有效、合理的核定苗木的招标控制价。重点关注采购价格畸高、价格波动较大、同一供应商连续多次钟表的苗木采购活动,审查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贪污腐败、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二是盯紧合同签订环节,重点审查苗木采购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为责任主体,重点关注是否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是否及时有效、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检查合同书约定苗木类型、数量与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审查补充合同签订的苗木类型、规格、价格与原中标合同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补充合同书超出原中标合同书的事项内容。
三是盯紧设计变更环节,重点审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重点关注擅自变更、违规签证。同时对照设计图纸,实地审查、测量苗木规格和绿化实施方案。为了提高验收数据的准确性、公正性,对于地貌复杂区域,该局可以运用GPS定位测量技术,提高计算精度。
四是盯紧工程验收环节,重点审查苗木质量是否“以次充好”。以采购单位、中标供货单位为责任主体,重点关注绿化苗木的品种、规格、成活率等指标。一是审采购验收意见书中记载的验收内容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二是针对绿化工程独有的季节性强、自然条件影响大、养护期长的特点,可以通过采取竣工后初验和养护期满后最终验收的“两次验收法”,查验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苗木规格、数量和成活率。
五是盯紧资金结算环节,重点审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以财政部门、项目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对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质量保证金等逐项审核,重点审查有无延迟付款、拖欠付款而影响采购质量、供货进度;关注无审批、无验收、不到养护期提前付款等资金支付行为。(作者系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