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网指出,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遥感测评、第三方调查、专家实地考查和评审结果,经研究,拟命名广东省珠海市、江苏省徐州市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沧州市等46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省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记者获悉,目前上述名单均在公示阶段,公示日期到12月30日(即今日)截止,如无异议,住建部将正式命名授牌。
据介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国家建设部于1992年面向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城市发起的创建活动。至今,国内尚无一座城市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称号。
作为全国首批园林城市,珠海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以“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为统揽,以全面建成国际宜居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战略,进一步走出了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发展道路。经过系统谋划与扎实推进,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珠海各项创建指标已全部达标。
数据显示,珠海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由2012年的87%提升到2014年的94%,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90.8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新格局正加速形成。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研究所所长贾建中认为,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更高层次,是对一个城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检验。珠海的探索对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样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