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天长市某小区居民郜某,他家附近绿化带里的花木茂盛葱茏,很是漂亮,可是,郜某觉得其中的4棵苗木有点碍事,出行时有些阻挡。12月16日上午,郜某拿着一把借来的手锯,不顾他人的劝阻,擅自将这4棵苗木锯掉。第二天,小区物业管理员发现郜某所为,遂来到郜某家,通知他到物业办公室说明情况,但郜某态度蛮横,不愿配合处理,管理员气愤之下拨打了110。
辖区民警很快来到现场,调查后委托相关部门作了价格鉴定,被郜某故意“弄死”的那4棵苗木价值365元。警方认定郜某行为构成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考虑到警方介入后郜某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并在原址补栽了4棵同样苗木的幼苗,天长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郜某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沈信国许开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