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良好的生态环境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吉林省三大主体功能区系统性生态修复全面展开,林地清收还林取得了显著成果,实现了全省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吉林省有林地面积达826.1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9.7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07%。全省造林总量和质量实现双增长,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区域防护林体系得到完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据了解,2016年,我省将继续全面抓好林地清收还林,深入开展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新建两个国家级森林城市和3个省级森林城市,使我省森林城市数量达到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