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安徽省将实施绿色规划引领、绿色城市建设、绿色村镇建设、绿色建筑推广、城市智慧管理、绿色生活倡导等六项重点行动,并明确了2017年和2020年两个实施阶段的主要目标。2015年至2017年为试点示范阶段,坚持示范引路、重点突破,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以及“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等专项试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经验。
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以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中水回用工程推广为重点,到2017年,建成一批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工程,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各类管网养护和运行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在城镇园林绿化方面,到2020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全省传统村落将得到全面保护。(叶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