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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有望成为西部地区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日期:2015-07-23     浏览:74    评论:0    
核心提示:宝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进入倒计时。今年10月,该市将迎来国家住建部考核验收。由于准备充分,国考之后,宝鸡有望成为西部地区首
宝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进入倒计时。今年10月,该市将迎来国家住建部考核验收。由于准备充分,“国考”之后,宝鸡有望成为西部地区首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1日,在宝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该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园林环卫局局长吕千军介绍说,早在1999年,该市就超前提出了建设“山、塬、水、城”为一体的“生态园林城市”概念,并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经过努力,该市于2006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11年,宝鸡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目前,宝鸡已经达到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条件,即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四个称号。

吕千军在介绍宝鸡迎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考”情况时说,今年10月,宝鸡将接受国家住建部的考核验收。目前,参照《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的90项指标、101个考核点,宝鸡仅有6个考核点未完全达标。“经过全市上下的最后冲刺,10月份拿到这项殊荣,大有希望。宝鸡市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程序的城市”。7月21日,宝鸡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今年10月份左右,国家住建部将对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宝鸡市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程序的城市。

宝鸡市于1999年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06年,宝鸡市摘得“国家园林城市”桂冠,实现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第一阶段目标。2011年10月,宝鸡市启动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第二阶段目标迈进。2014年7月,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宝鸡市已全部满足。国标考核的90个指标,有98%已完全或基本达标,各项创建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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