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南》,8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花卉生产、科技创新项目和花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花卉生产和科技创新项目将获得700万元资金支持,单项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花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将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重点扶持2—3家企业。
花卉生产和科技创新项目方面,《指南》提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花卉园艺作为‘特色产业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发展花卉产品加工业’的要求,700万元资金将着力以三个方面为重点的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单项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具体说来,一是对各类花卉园区、庄园建设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设施现伐化,具有较好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新增和改扩建基地的大棚、供电、引排水、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环保节能设施等给予补助;二是对花卉企业、花卉合作社建设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基地给予大棚、供电、引排水、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环保节能设施等给予补助;三是对各类花卉的采后处理、加工车间的改扩建、设施设备的购置和改造给予补助;四是对花卉科技创新给予扶持,2015年共扶持自主培育花卉新品种20个,获得花卉生产及加工专利技术5个,并建设5个花卉品种技术示范推广基地;五是对各类花卉技术标准和生产规程的制定和贯彻应用进行补助。
在花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方面,今年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扶持2—3家企业,通过市场和物流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提高花卉市场交易和外运能力,提升包装、分级、仓储、交易、冷链运输和检验检测等配套服务,使云南花卉交易和物流外运能力在2014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5%,满足花卉因产量增长而带来的交易物流增长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还对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及应具备的条件予以明确,规定花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并且花卉生产性收入占企业经营总收入的60%以上。此外,花卉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骗取,省花产办和各级财政部门将对花卉专项资金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