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讯(通讯员 杨泓)1月28日,从永定区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永定区苗木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永定区林业局出台《永定区林业工程造林苗木管理办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该区林业系统各单位,标志着该区工程造林苗木将进一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保障工程造林质量和成效。
长期以来,永定区在工程造林苗木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上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大,造成工程造林苗木质量不高,影响着工程造林质量的提高。为强化工程苗木的管理,该区林业局将对工程造林的苗木,采取计划生产、基地培育、定向供应、按需采购的原则。苗木用种由该局种苗站按《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组织供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用种。所需林木育苗由该局确定基地育苗。
育苗单位要严格按照育苗技术规程及该局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并建立苗木生产经营档案,按照质为先的原则,科学控制苗木产量。所有工程造林的苗木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和检疫,造林前,由该局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对苗木进行检查验收,分级记载苗木数量,并填发苗木质量合格证书,发放苗木标签,切实做到不是合格苗木不上山。对工程造林苗木的供应实行乡镇定量包干制度,第一年供应100%;第二年依照造林成活率供应,总量不超过20%,由各乡镇林业站根据小班造林成活率进行调剂安排。凡国家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苗木供给数量、价格由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育苗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其它一般工程造林项目由该局按照定单生产的苗木定向供应。油茶苗木管理严格按照“四证一签”(良种质量合格证、检疫证、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标准执行,苗木供应由该区林业局统一安排调度。
永定区林业局为严肃纪律,还明确了三条高压线:对在工程造林苗木管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监管不力而严重影响工程造林质量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