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控高最高不超36米
为尊重和保护城市自然山水的风貌特色,根据不同山水风貌元素的重要性,规划划定了昆明的城市山水格局保护区,分三级进行规划引导控制。一、二、三级区内实施建设项目时,应在总体控制高度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结合自然地形,不影响、不破坏原有自然景观风貌。在有关控制区、保护区实施建设项目设计时,要进一步通过视线、天际线研究,具体确定建筑高度和空间组合。控制区、保护区外的高层建筑结合相关基础设施支撑、区位条件、功能定位进行布局,在城市中形成开发量较高的重点区域,从而分层有序地集中体现现代都市景观风貌。
一级区
总体控制高度24米
主要体现城市山水格局区域,包括滇池、西山周边,清晰展现城市山水格局的面滇区域。
二级区
总体控制高度24~36米
重点体现城市山水廊道区域,包括城市周边的主要山体,如碧鸡山、长虫山、呼马山、白龙潭山等区域,翠湖、盘龙江等城市的主要水体景观区域。
三级区
总体控制高度36米
体现城市山水环境渗透区域,以自然山水为特色的城市生态公园,如小团山、黑龙潭、七星山、五甲塘、西亮塘公园等。
入滇河道保护区:建筑退主要入滇河道两侧50米景观带,景观带两侧20米区域内第一层次建筑应形成尺度适宜的空间过渡。总体控制高度不宜超过24米,20米以外区域应按照45度景观开敞线控制高度。实施的建筑项目要达到空间开放及景观渗透的效果,创造视线连续、优美的都市景观系统。
景观视廊保护区:城市传统的景观视廊(圆通山看长虫山、西山,大观楼看西山)以及其他重要的景观视廊(人民西路看眠山、机场高速虹桥入城口、会展中心平台看西山)区域。实施的建设项目要达到景观渗透的效果,创造视线连续、优美的都市景观系统。
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划定的历史城区、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以及在历史保护控制区周边200米内的建设项目建筑控制高度,要保证历史建筑、街区周边的景观协调。
标志建筑保护区:实施建设项目,要保证公共建筑周边的景观效果。
观景通道保护区:入城高速城区段沿线控制50~100米的景观带,景观带周边建设要保证道路沿线的景观及通透效果,创造视线连续、优美的都市景观系统。
单个地块建筑切忌“一抹平”
规划同时对一般地块建筑空间组合作出引导。单个地块内建筑切忌“一抹平”,应通过“落、起、叠、放”等方式,形成变化的天际线效果及富有魅力的建筑形象。建筑屋顶处理应注意天际线变化及组合效果,屋顶不能在同一个平面上,可通过坡顶、退台、错层等形式,形成适宜的尺度变化,形成丰富变化的屋顶效果。《昆明城市景观风貌及建筑高度规划研究》成果,通过保护昆明城市山水格局、环境,引导城市高层建筑的分布,形成疏密有序、高低错落的城市整体空间,为昆明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景观风貌特色形象提供规划支撑。
结合轨道交通等控制建筑高度
高层建筑应结合交通、坡度、地质、轨道交通来控制建筑高度,打造高品质建筑。滇池旅游度假区控制建筑高度较好,此外,金江小区也控制得较好。
专家认为,昆明的特色山水环境、历史文化是昆明建设世界知名游城市的基础,应加强保护。高层建筑的建设应合理布局,城市规划管理应留给设计更多的空间,塑造高品质的城市形象。按照专家意见,设计单位进一步细化研究成果,形成了城市景观风貌控制的基底图和昆明城市景观风貌建设指引图等成果,上报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在该研究成果基础上,制订了《昆明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