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管理是执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表现和基础,要使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发挥应有的效力,解决目前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应该设立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红线体系。”23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分组讨论会上,与会的全国政协常委、委员一致认为,必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持清醒头脑,悉心呵护好生态环境,坚持走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
“建设美丽中国,要着力防止对环境的破坏,更要着眼从根本上理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徐一天常委认为应当从法律层面确立生态红线的权威,引导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要实现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亟须制定一部统筹生态系统利用保护,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设、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领域的生态环境法。这部法律应当提高立法起点,着重强调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经济高速发展给生态红线带来了严峻挑战,居民消费总量增加同样使生态环境不堪重负。吴晓青常委透露,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支出总量持续快速增加,已经从1978年的1759.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6.5万亿元。居民消费总量的迅速增加使生态环境压力加大,中国的人均生态足迹(维持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或者能够容纳人类所排放废物的、具有生物生产力的地域面积)已经超过自身生物承载力的1倍,改变现有消费方式刻不容缓。吴晓青建议,消费领域也亟须确立生态红线意识,尽快制定国家可持续消费发展战略,出台推进可持续消费的指导性文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政策措施,推动消费绿色转型,倡导民众建立起绿色生活的价值观。
坚守生态红线必须有严格的监管机制和措施。阿什老轨常委表示,当务之急是分离环境行政审批与环境行政处罚两项权利。现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中,重审批、轻监管,重环评、轻执法的现象较为严重。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对同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出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实施全方位有效监管。“环保部门‘左手审批右手执法’,大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嫌。要真正达到环境保护工作‘源头控制’与‘末端管理’相得益彰,环境行政审批与环境行政处罚必须分离,做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阿什老轨说。
年福纯常委将近年来生态红线屡屡被突破的原因归咎为公众、企业生态伦理道德的缺失。“多数民众对超出自然承受能力的掠夺式、破坏式索取,没有负罪感、愧疚感,没有受到道德的谴责;人们为了方便或利益,置土壤、水源的污染于不顾;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过度开发、野蛮生产,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此,年福纯建议把生态道德纳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制定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民众生态道德行为准则。引导消费方式变革,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