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王伟光、张广智、陆大道、李景源、阎晓辉担任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新近推出的《生态城市绿皮书: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4)》中,刘举科、孙伟平、胡文臻等专家提出:“人的自然健康是绿色发展的首要前提,生态环境是人的自然健康的最基本保障”。雾霾、城市病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强化制度、创新技术,并以持之以恒的决心来实现。
专家们指出,我国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3.73%。但同时,大范围长时间雾霾肆虐,“城市病”日益加深的严峻现实令人忧虑。绿皮书仍然坚持生态城市绿色发展理念与建设标准,坚持普遍性要求与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动态评价模型对280多个大中城市进行考核评价,评选出生态城市健康发展100强和特色发展50强,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评价,分类指导,分类建设,分步实施”。在考核评价的同时还对人文素质和汽车文明与生态城市建设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人的自然健康是绿色发展的首要前提,生态环境是人的自然健康的最基本保障”。生态城市理念的落实,雾霾、城市病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强化制度、创新技术,并以持之以恒的决心来实现。
专家说,未来中国将处于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而与之伴随的各种“城市病”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大问题,城市发展必将在人口、资源、环境和生态方面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如何将生态文明理念切实融入城镇化进程中,使生态城市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自愿行动?围绕这一重大问题,《生态城市绿皮书: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4)》首先分析了2013年以来中国生态城市建设新的时代背景,综合考察了全国生态城市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其次进一步完善了生态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评价模型,按照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景观休闲型、绿色消费型、综合创新型等六种类型,对全国生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状况作了整体和分类排名评价分析。最后秉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代要求,基于新型城镇化道路发展要求,聚焦生态城市建设的治理体系建构和治理能力提升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生态城市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专家认为,中国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呈现两个特征:一是城镇的数量不断增多,二是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这表明,一方面,中国的城镇化发展迅速,成就突出;另一方面,中国的城镇化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城镇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在中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有许多问题制约着中国城市发展质量的提升。一是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不协调,支撑城市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日益脆弱。二是城市规划短视,随意更改,城市管理粗放,各种形式的“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如周振华专家的研究报告所言,我国的一些大城市面临着六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交通问题、用水问题、能源问题、环境问题、土地问题和安全问题。具体表现为交通拥堵出行不便,水资源匮乏和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退化等环境问题加剧,土地开发管理缺乏系统规划,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城市安全隐患突出等。
专家说,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到底应该遵循一条什么样的发展路径?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大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高度重视生态安全,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发强度,增强抵御和减缓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会议要求推进城市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和干扰。对土地、水资源、能源的利用要集约化。要在建设中传承文化,发展有地域特色、历史记忆、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会议要求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
专家强调,城镇化是人类经济社会进步和现代化的重要发展方向,其出发点、立足点和落脚点都应当以人为本。生态城市建设也要遵循以人为本的思想,围绕“人”本身做好文章。第一,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城市发展方向,促进城市在生产、生活、生态三个方面的绿色发展。第二,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发展理念,促进城市在自然、历史、人文三个维度的和谐发展。第三,坚持土地、能源、资源集约利用的原则,促进城市在空间、资源、环境三方面的永续发展。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目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面临的生态问题,除了以往历史阶段过度开发是主要原因外,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制度因素也起了很大作用。因此,要在源头上建立有效防范的制度,在过程上建立严密的监管制度,在后果上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2013年中国生态制度改革已经启动,城市生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表现为:(1)加快制定和建立涉及城市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的条例、规定和标准。2013年2月7日,我国首部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即《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由国务院印发实施。2013年3月1日,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即《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实施。2013年8月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量化评估提供了制度支持。(2)加强资源节约利用管理方面的制度改革。2013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布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2)》。广东省珠海市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要求进行了首次实践,在制度上明确规定了生态补偿的条件、对象和方式。(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改革。2013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明确了新标准。2013年1月21日,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必须强制投保社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否则将在环评、信贷等方面受到影响。(4)加强城市生态治理方面的制度改革。2013年2月27日,环境保护部决定,对国家重点生态控制区的一些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此项政策措施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针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新增量,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有效的倒逼手段。这是中国污染治理史上涉及面较广且执行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
专家认为,为了应对快速城市化给资源环境生态带来的严峻挑战,城市发展必须摆脱过去高能耗、快速扩张、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长模式,走绿色发展之路。专家说,2013年我国城市建设在绿色发展方面的进展主要表现为:(1)绿色GDP概念开始广泛传播。2013年12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干部绩效考核将不再以GDP论政绩,借此遏制不顾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片面追求GDP的现象。(2)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工作开始启动。2013年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要求到2020年基本解决资源枯竭城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3)绿色建筑及其技术不断发展。2013年3月28日,北京召开“第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大会主题是“普及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4)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增强。2013年8月11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国家将鼓励和引导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投资,环保产业将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新支柱。
《生态城市绿皮书: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4)》认为,必须从生态城市建设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质量方面综合谋划生态城市的长远发展之策。因此本报告提出建立健全三大制度体系,构建城市生态治理体系;完善和运用三大政策工具,加强城市生态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态治理质量的如下思路和举措:
(一)建立健全三大制度体系,构建生态城市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源头严防的城市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从明晰城市自然资源的产权和管理体制、确定城市生态空间的规划体系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建立规章制度。这一制度体系构建主要从建立健全6种制度入手:(1)建立清晰的城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2)健全科学的城市自然资源的资产管理体制。(3)建立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城市土地开发制度。(4)建立法定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5)建立严格的城市生态空间管制制度。(6)在城市内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二是建立健全过程严管的城市生态保护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构建主要应从5种制度入手:(1)实行城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有偿使用制度。(2)实行城市生态补偿制度。(3)建立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4)健全和完善城市污染物排放许可制。(5)建立城市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后果严惩的城市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从3种制度入手:(1)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度。(2)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损害的经济赔偿制度。(3)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态环境损害的法律追究制度。
(二)完善和运用三大政策工具,加强生态城市治理能力。第一,完善和运用命令控制性政策工具。命令控制性政策工具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为了实现生态保护目标对城市的开发利用行为进行规定和管制的方法和手段,主要表现为行政干预和法律约束两种方式,具有强制性特征。它主要包括编制城市发展规划、颁布产品标准和产品禁令、设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颁布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针对中国当前的生态城市建设现状和问题,应从这样几方面完善和运用命令控制性政策工具:(1)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2)完善各级城市生态发展规划。(3)完善和强化城市生态红线约束。(4)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的处罚力度。(5)明确规定生态建设资金占全国及各地GDP的比重,大幅提高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尤其是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投入。第二,完善和运用经济刺激性政策工具。经济刺激性政策工具主要是通过征税和市场化机制等经济手段来实现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和激励。其目的是以最具效率、最适配的方式及有效衔接的进程来优化配置各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资源,以市场经济等方式追求最大效率,即生态效率,以使各主体有利益动力来采取生态文明行为。针对中国当前的生态城市建设现状和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运用经济刺激性政策工具:(1)积极探索和完善碳税制度改革。(2)不断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第三,完善和运用社会自愿性政策工具。社会自愿性政策工具是指政府为促使公众和环保NGO通过政策研究、建议与提案、游说宣传等方式促进生态城市建设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总称。针对当前的生态城市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运用社会自愿性政策工具:(1)倡导生态文明学术研究和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推进城市环保宣传和生态文明教育。(2)创建各种参与方式,组织多种绿色行动,为公众提供环保服务。(3)建立顺畅的生态环境事件举报流程和制度,为社会公众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环保监督提供便利。
(三)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提升生态城市治理质量。所谓绿色城市,是指在绿色发展观念指导下遵循绿色发展道路构建了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生态体系的城市。加快绿色城市建设,提升生态城市治理质量,须从如下方面着手:一是树立绿色发展观。二是遵循绿色发展道路。三是构建绿色生产方式。四是构建绿色生活方式。五是构建绿色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