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是继耕地红线后又一道被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的红线。今年2月,在市十五届人大第九次常委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昨天,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决定》时说,今后,在老山景区、汤山国家地质公园、金牛湖、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从事与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
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约占全市国土面积近1/4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了13类104块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总面积1630.0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75%,也就是近四分之一。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341.0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8%;二级管控区面积1288.9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57%。
《决定》明确,要严格实行生态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作为生态红线区域核心的老山景区、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汤山国家地质公园、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固城湖水资源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和长江、金牛湖、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从事与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的钟山、牛首山、将军山、石臼湖风景名胜区和七桥瓮、滁河湿地等二级管控区内,严禁从事影响其生态主导功能的不合理建设行为。
已有的一、二级管控区内项目将何去何从?对此,市环保局局长包洪新表示,这些项目将进行清理整顿,以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物种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一把手负责制,不得越红线一步
“《决定》凸显了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力。”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韦昌明说,《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站在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把严守生态红线作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不得越红线一步”的铁律。
根据《决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强有力、高效率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体制机制,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出台相应的奖惩政策,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逾越生态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违法者承担生态恢复和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