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成都成华区荆竹中路东林小区35栋楼房后面的停车位上,一辆才上户十一天的马自达3轿车突然发生自燃,猛烈的火势,不仅引燃了一旁的现代越野车,还引燃了身后一楼住户的阳台。
车辆自燃不仅烧毁了自家的爱车,还将别人家的车和住房引燃,给第三者还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而这些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进行了采访。
事件回放:新车自燃烧成光架
“这辆车自燃的火势太大了,不仅引燃了旁边那辆越野车,还将身后别人的阳台给烧了。” 今天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东林小区,小区保安蒋师傅回忆说,当晚6点40分左右,有居民发现停在35号楼后面的轿车起火,并大喊“着火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与居民一起参与救火,经过二十多分钟努力,终将大火扑灭。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东林小区看到,事发现场已被警戒线围住,自燃的马自达轿车已经烧成了铁架,而在它旁边的一辆黑色现代越野车左侧基本被火烧化,车内坐垫也已面目全非。同时,在起火车辆身后35号底楼的阳台也被大火烧毁,二三楼居民阳台遭到不同程度的熏黑。
车主:车辆未买自燃险
“我的车4月22日才上的户,买回来才十多天。”自燃车辆马自达3的车主冯先生说,当天晚上6点多他将车停在东林小区35号楼后面的停车场,等他晚上去取车的时候,新车就只剩下了一副车架。
“我这是新车,怎么可能自燃,怎么会想到去买自燃险?”冯先生对于自己的新车自燃事件十分疑惑。而自己的车燃烧,还导致别人的汽车、房屋受损,冯先生也不知道该如何赔偿,“目前我只有等待公安消防这边的调查结果。”
律师:首先认定事故责任
“这个要看公安消防最后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才能分清责任。”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刘子豪律师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如果是由外部火源导致车辆起火,车主买有车辆损失险,一般情况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但如果是人为原因,是车主自己造成的,由车主承担;人为纵火行为,车主没有过错,则由纵火者负责承担。
同时,如果是车辆质量问题,车主可找厂家或经销商负责。如果是因加装物件导致,车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经销商加装,由经销商负责。
保险员:买了自燃险 被引燃也得不到赔偿
“如果车主没买自燃险,车辆发生自燃损毁,由车主负责。”成都华泰保险工作人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
据介绍,在此次事件中,被引燃的车辆即使买了自燃险,也无法得到赔偿,“车辆火灾在自燃险中是不会赔付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车辆火灾是指保险车辆因本车以外的火源发生燃烧。如此一来,即使事件中车主购买了自燃险,也不能根据自燃得到赔偿。(记者 漆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