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的概况
(一)2011年5月13日,棕榈园林[-0.24%资金研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总合同"),总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亿元,由乙方作为总合同BT模式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
以上信息详见2011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1-025)。
(二)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受聊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实施协议中工程暂定价为1.5亿元。
以上信息详见2012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2-026)。
(三)2013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三期)》,实施协议(第二期)、(第三期)合计工程定价为2.46亿元。
以上信息详见2013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
二、合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期)》(以下简称"实施协议(第四期)")。实施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范围:徒骇河橡胶坝-北外环段两岸,全长约10.5km(包含河东、河西两岸)。
(二)工程内容:乙方按总合同约定的BT模式实施,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本区域工程的景观深化设计、景观施工建设、作为BT模式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等。
(三)工程建设期:暂定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提供现场条件确定。
(四)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2.28亿元。
(五)工程结算和审计
1、甲方和项目监督实施委员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2、该期工程完成后,依据双方所定协议对该期工程进行结算,在乙方向甲方交齐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包括甲方、审计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后60天内完成该期工程结算的审核。
3、具体工程结算方法参照总合同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
(六)工程移交及保质
1、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项工程与综合验收合格标准,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验收程序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乙方应在施工完成该期工程、验收合格并整改完成验收提出的问题之日起14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3、工程保修保养期为:园建和水电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绿化工程的保养期为一年。
《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