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
2014-04-02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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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开发商40万港币,大笔一挥批项目;越职批准规划方案,致国家损失过亿元;给市长买房,官升市长助理。近日,广东省高院以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维持一审判决,茂名原市长助理雷挺(副厅级)终审获刑16年。
茂名原市长助理雷挺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2007年3月,雷挺担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2005年,为谋求茂名市市长罗荫国关照,雷挺为罗荫国认购了“星翠苑”A座1601房并支付51万余元的房款。2008年,经罗荫国推荐、协调,雷挺得以提拔担任茂名市市长助理兼对口支援汶川银杏乡灾后援建工作小组组长职务。2007年上半年,为争取尽快取得“财富名门”商品房住宅项目规划许可手续,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在茂名市荔都大酒店宴请时任茂名市城市规划局局长的雷挺,饭后,雷挺收受李某贿送的港币40万元。其后,雷挺同意审批了该项目规划条件及方案。
2007~2008年,雷挺在担任茂名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在审批“碧水湾”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未经研究论证,擅自决定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数值,未经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或未经分管副市长审批,超越职权,擅自批准上述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超1亿元。
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雷挺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一审宣判后,雷挺上诉,认为自己只是为罗荫国垫付房款,且没有滥用职权。但罗荫国的证言称,雷挺曾向其表示,不用给房款给他,之后该房登记在罗荫国女儿名下并且入住,罗荫国也没有支付房款。对于雷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请求改判无罪的理由,省高院不予采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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