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5.2亿株
■造林609.2万公顷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增加9.3万公顷
■沙化土地治理173万公顷
■森林抚育793万公顷
■种草改良1173万公顷
■收回违法违规侵占林地2585.95公顷
■近1亿农户拿到林权证
2013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2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增强义务植树效果,把义务植树深入持久开展下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组织举办了“深入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186名部级领导参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在各地植树季节来临之际也都带头参加义务植树。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从“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等六个方面部署造林绿化工作。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首个“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在京举行。中直机关全年义务植树14.7万株,超额47%完成任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参加京郊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0万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年义务植树560多万株。共青团系统组织青少年529.2万人次,开展了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等多项义务植树活动。各级妇联动员400多万妇女参加义务植树,新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40个。
制度保障不断加强。黑龙江省颁布实施了《义务植树条例》和《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辽宁省出台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折算办法》。云南省将义务植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考核内容。西藏自治区建立了义务植树目标责任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了义务植树奖惩制度,对一些地区义务植树完成情况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全国共有5.3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5.2亿株。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144.3亿人次,植树665.2亿株。
二、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全年造林609.2万公顷,其中,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249.16万公顷,占40.9%。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造林49.24万公顷、管护森林面积1.17亿公顷,截至2013年底,累计造林1508.99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5.84万公顷,截至2013年底,累计造林2580.62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60.58万公顷,截至2013年,累计造林746.03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83.49万公顷,截至2013年底,累计造林4940.76万公顷。
北京、山西、安徽、福建、广西、海南、甘肃、新疆继续推进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天津、河北、辽宁、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宁夏启动了新的地方造林绿化工程。
三、部门绿化取得新进展
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1.2万公顷,比2012年增加9.3万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6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0.46平方米。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9.59%和35.72%。
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0.5万公里。截至2013年底,绿化公路230.7万公里,公路绿化率61.6%,其中,国道绿化率91.28%、省道绿化率86.81%、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绿化率58.08%、各类专用公路绿化率57.04%。
全年铁路沿线栽植乔木323.1万株、灌木6371.3万穴,新增绿化里程1170公里。截至2013年底,绿化铁路3.99万公里,铁路绿化率79.5%。
全年绿化湖库区4050公顷、江河沿岸5800公里。截至2013年底,绿化湖库区11.5万公顷、江河沿岸6.8万公里。
全年农垦系统新建农田林网2.8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349.4公顷、道路3078.3公里、江河沿岸1408.1公里。
教育系统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中不断强化绿化用地等专项指标,将绿色校园理念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3%。
中直机关新建绿地10万多平方米、改建绿地20多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底,中直机关庭院绿化面积达500多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0%以上。中央国家机关新建绿地5万多平方米,改建绿地31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底,中央国家机关建成“花园式单位”417家,绿化覆盖率48%。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年完成营区造林绿化2.8万公顷,新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40多个。截至2013年底,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400多个,营区绿地率35%。
截至2013年底,中国石油[-0.90%资金研报]系统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41%、生产基地绿化覆盖率23.6%,中国石化[0.38%资金研报]企业绿化覆盖率50%,中国冶金企业厂区绿化覆盖率40%、矿山绿化覆盖率35%。
四、防沙治沙不断推进
颁布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国家林业局与防治任务较重的12个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年造林35.6万公顷。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新增7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2013年全国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73万公顷。
五、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继续加强
新建自然保护区13处,面积11.8万公顷。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5处。继续对100多个重点保护物种组织实施野生动物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成功实施了朱鹮扩大放归自然和丹顶鹤首次放归自然活动。继续推进植物园植物物种资源迁地保护。加强圈养大熊猫种群繁育管理。
六、湿地保护力度加大
国家林业局颁布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北京、河北、云南、青海颁布了湿地保护地方法规。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1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0万公顷。新指定了5处国际重要湿地。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东营国际湿地保护交流会议”,发布了《东营宣言》。评选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
七、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35.1%。全年种草改良1173万公顷,建设草原围栏493.8万公顷。全国已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83亿公顷,草原禁牧0.96亿公顷。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4.2%,较2012年增加0.4个百分点。
八、森林经营有效开展
批复15个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6个《国际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确定首批15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示范林场。组织制(修)订森林抚育规程技术。举办南方、北方森林抚育经营高级研修班和首届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抚育面积核实率98.5%,核实面积合格率98.0%,作业设计合格率87.6%。2013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793万公顷。
九、森林、草原保护继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收缴林木110.83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04.14万头(只),收回林地2585.95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4.57亿元,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3.57万人次。2013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立案1.88万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79起;结案1.85万起,结案率98.4%。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2013年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720.5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控制。全年防治草原鼠害733万公顷、草原虫害464万公顷,草原鼠虫害生物防治率分别达到82%和56%。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发生森林火灾3838起,受害森林1.3万公顷,伤亡56人,与2010—2012年同期均值相比,分别下降33.2%、55.1%和23.6%。森林防火实现了连续5年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下降;发生草原火灾90起,受害草原3.51万公顷,与2012年相比,受害草原减少9.21万公顷。
十、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近1亿农户拿到林权证。启动了林下种植中药材补贴试点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国家林业局印发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确定了150个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14万个。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明显加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规模继续扩大,安排补贴资金91.3亿元,较上年增加4.82亿元。中央投资4.58亿元开展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建设。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08亿元扶持特色林果业,建设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417个。碳汇造林试点进一步扩大,全年碳汇造林3046.67公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的补助标准由每公顷750元提高到1500元。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公顷150元提高到225元,中央财政全年安排补偿基金148亿元,比2012年增加40亿元。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达13.3亿元。全国林权抵押贷款突破1000亿元。中央安排资金159.46亿元,继续在13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充分发挥评比表彰的激励作用,全国绿化委员会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02个,颁发全国绿化奖章943枚;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1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也继续加强。
2013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区域、城乡绿化发展还很不平衡,干旱半干旱地区和村屯造林绿化亟待进一步加强;木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用材林培育亟待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质量和生产力水平普遍较低,森林经营和草原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移大树古树现象屡禁不止,侵占林地、绿地、湿地、草原现象较为严重,森林、绿地、草原保护执法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洪涝、干旱、高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呈加重态势,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国土绿化成果巩固任务艰巨。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