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命名了2013年自治区园林城市名单,奇台县荣获“自治区园林县城”称号。这是该县继自治区卫生城市后,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获得的又一项自治区级荣誉。
近年来,奇台县紧紧围绕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为目标,突出规范、科学、高效三大主题,按照“规划建绿、科技兴绿、依法治绿”的要求,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以城市公共绿地绿化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小区绿化为依托,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各方面力连发动全县各族群众,围绕公路绿化、生态防护林工程、农田林网化、城乡防护林一体化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了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单位庭院、河道整治等一系列大规模城市绿化建设工程,城区公共绿地面积达115.44公顷,绿地率38.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06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39.2%,城市容貌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