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等22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获得资格的地质公园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年内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0〕89号),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发布;3年内按照《国家地质公
园验收标准》(国土资厅发〔2010〕40号),完成地质公园的建设,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正式命名。逾期不能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和建设的单位,将取消其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公园的规范管理,指导地方政府和地质公园按期完成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为促进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普及地学文化知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七批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名单:
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地质公园
广西都安地下河地质公园
湖南通道万佛山地质公园
湖北长阳清江地质公园
山东昌乐火山地质公园
辽宁锦州古生物化石和花岗岩地质公园
内蒙古清水河老牛湾地质公园
湖南安化雪峰湖地质公园
山西榆社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
安徽灵璧磬云山地质公园
吉林四平地质公园
福建清流温泉地质公园
福建三明郊野地质公园
广西罗城地质公园
江西石城地质公园
甘肃宕昌官鹅沟地质公园
内蒙古四子王地质公园
安徽繁昌马仁山地质公园
甘肃临潭冶力关地质公园
江苏连云港花果山地质公园
黑龙江山口地质公园
辽宁葫芦岛龙潭大峡谷地质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