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饱含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和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些重要论述,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抓好蓝天、碧水、青山、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这揭示了一个朴素而又深刻的道理——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
人们对生产力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过去我们突出强调人类的“能力”,但实际上生产力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因此,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概念不仅包括人的劳动和创造力,还包括作为人类生存依托和劳动对象的自然界。特别是随着人类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环境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无不与生产力有关,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生产力。
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就是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马克思曾说过:“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我们只有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的要素,更加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不是主仆关系、对抗关系,而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我们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进一步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走绿色发展之路。
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近年来,云南省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效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和经济社会发展,许多产业就是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起来的,比如生物产业、旅游业的发展都得益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目前,云南省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绿色产业增加值已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5以上。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大力改善生态环境,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
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但与此同时,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等问题敲响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警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两个清醒认识”的重要论述,把环保优先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重大决策、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使各项决策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
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要算经济社会效益账,也要算生态效益账,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得到永续利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多赢。应坚持“既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习近平同志强调,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这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从我们目前的发展情况看,生态问题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解决,保护优先不是反对发展,其核心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事实证明,我们可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推动产业发展、群众
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近年来,云南省发挥“山”的优势,做好“林”的文章,着力培育带动力强、影响面广的木本油料产业,不仅绿了荒山,还为广大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找到了一条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