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种树就罚收“绿化费”,权力如此干预公益须三思
春天里,手拉着手,踏青、种树、听鸟鸣,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儿。可是现在愉悦身心的事儿让人时不时感觉有些堵得慌。黑龙江即将出台新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义务种植3棵树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植树绿化任务。逾期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责令缴纳绿化费,可并处应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两倍罚款。
种树是义务,不能种树的交钱请人代种,这并没有什么错。有统计称,有的城市义务植树尽责率不足二成,这也是“以资代劳”政策出台的初衷。缴纳绿化费不是黑龙江第一个吃螃蟹,国内多个省市在前几年就已经开始实行。可是,何以美好的事情未能讨得老百姓的欢心,甚至怨声载道?
问题还在于,绿化费变了色。不少地方鼓励义务种树并没有成为绿化条例出台的目的,反而收费和罚款成了目的。绿化费多由单位直接代缴,员工不管种树与否都可以“被种树”。结果,种树的人,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依然还要付出血汗钱;而那些出钱不出力的人,则觉得理所当然,更加没有种树的热情。更有甚者,个别地方组织植树不积极收费却有劲头,有市民抱怨,“我想种树,请问在哪里种?种在马路中间行吗?”“以罚代树”的结果是,公民精神没有茁壮成长,反而让义务植树、绿化祖国的行动成为了钱树交易、金钱和义务的交易。
还有个更大的质疑是,这笔钱是不是花在绿化祖国上?虽然各地绿化费也就10块到30块不等,但是这笔钱汇聚起来也是不小数目。黑龙江人口3000多万,按目前10元最低绿化费标准算,就是几个亿。从其他各省实践看,这笔钱如何花怎么花何时花至今没有经过公示和监督,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说法。
因此全国绿化委多次表示,收缴“绿化费”是督促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一个手段,但不是最佳手段,也不应该是唯一手段。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丰富形式,探索更多便于群众履行植树义务的途径。例如,目前上海等地采取了古树认养、门前三包等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绿化树不是摇钱树,在用收费罚款督促公众培养环保意识和公民精神的同时,各地各部门首先要收敛自己的逐利冲动,让义务植树恢复其健康环保的本色。付瑞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