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财政破产不只是美国的难题,也是中国的难题。中国可以学习美国城市破产法,解决棘手的地方债难题。
以底特律申请破产保护为标志,美国城市陷入破产潮,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有18个城市宣布破产。
纽约ConvergEx投资公司首席战略规划师尼古拉斯·克拉分析指出,针对底特律的困境,有“修复、关闭或者出售”三种解决之道。“修复”意味着通过破产废除该市原有的法律义务,“关闭”意味着调整该市的管理策略以适应小规模的人口。而他本人更倾向于“出售”策略,这意味着该市需要处置一些资产。
城市也有生命力,一些是成长中的朝阳城市,而另一些是垂垂老矣的夕阳城市;一些能够复苏,而另一些只能走向末日。美国的制造业城市无法匹敌金融与高科技城市,随着加州部分中小城市的崛起,很多大型制造业城市衰败。
底特律这个昔日的巨人将会缩小,我们见证的是不仅是城市的更替,还是汽车行业的衰落与转型。
根据美国《破产法》第九章,市政当局破产可以获得债务重组,在破产处置期间,按照债务调节方案,所有人都会付出代价:市政债价格下降,购债者收益下降甚至出现负收益,政府削减雇员、减少在职雇员的退休金,可能向市民加税,加入工会职工的退休金也会减少,政府减少公共支出,最后是出售仍然值钱的公共资产等。为保护破产期间的有序运作,市政当局破产申请提出后,该条款将自动终止债权人的一切追债活动,使城市不会被追讨债务或者被控告起诉。
当破产结束之后,我们会看到市政府规模缩小,一座宏伟的大城市成为小城市,公共设施成为私人资产,曾经丰厚的福利被大大缩减。
中国的情况不比美国乐观。从中央到乡镇五级政府的债务,即将迎来紧锣密鼓的审计,债务重负迟早会水落石出。今年3月,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通报,目前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5万亿至18万亿。事实上,地方持有的负担保增信责任的或有债务可能更多,银行、地方债、其他单位与个人,成为主要来源,贷款、信托、高利贷,无所不包。
中国不会出现地方政府破产现象,法律不允许地方负债破产,地方财政实行量入为出原则,去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重申《预算法》中的“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通过设立地方政府控股的投融资平台,可以轻而易举地绕过法律的禁止条款。
法律并不能阻止地方政府的赤字危机,一些城市向企业借债给公务员发薪,向当地居民借入高利贷,公共项目建设停工,向承包企业欠债不还,只有一个结论,这些未破产的城市已经事实破产。由于地方政府主要靠卖地还债,一旦土地不值钱,地方政府立马陷入债务黑洞。
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小觑,要解决地方债务危机,与美国相同的是,要减少政府规模与福利,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地方政府可以出售手上拥有的大量资产。地方政府四处借钱成立投融资平台,建立豪华的歌剧院、体育场,参股到各家有利可图的公司,所有已破产或者濒临破产的地方政府,都说明不配也不懂经营这些资产,最好的办法是向民资出售资产,找到可以增值的新的所有者。出售资产既是挽救破产城市的过程,也是政府逐渐退出市场的过程。
冻结部分高风险城市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售资产是救急之举,要从根本上化解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要破除的是地方政府公司化现象。地方政府作为制约较少的公司,当然是资产越多越好,相应来说,负债也就水涨船高。
地方政府不再公司化,才不会疯狂追求类似于全球最高建筑之类的豪华资产,城镇化是个自然的过程,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劳动者会进入相应的城市,那些缺乏实力、缺乏发展后劲的小城市想一夜长成参天大树,模仿上海、重庆模式盘活资产,恐怕在模仿的过程中,就会被债务飓风刮得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