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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绝不能让农村荒芜

   日期:2014-12-31     浏览:31    评论:0    
必全绿化 2013-07-2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0)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湖北鄂州市长港镇峒山村调研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中国正经历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过程,这是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过去10年,我国城镇人口年均增长2096万人,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35个百分点,到2012年已经达到52.6%,这表明中国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已经告别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转而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研究表明,中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1300多万人口从农村转入城镇,由此带动的投资、消费需求,至少可维持4%-5%的经济增速。城镇化不仅为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动力,也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和价值理念发生深刻变化。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镇化对农村社会的巨大冲击。一方面,广大农民在短时间内变为城镇常住人口,但身份的转换并未给生活带来实质的改变,他们中的大多数依然徘徊在城市与农村之间,面临着“回不去农村、融不进城市”的双重困境;另一方面,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城上楼”,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流失,他们带走了农村的生气和希望,留下了无数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荒芜”、“留守”、“记忆”成了当下许多农村的真实写照和典型特征。从某种程度上说,许多地方的城镇化比较偏重于城镇规模的扩大、城镇人口的增多、经济数据的增长,往往比较忽视农村自身的发展、农民心理上进城、农业的转型升级。

  城镇化是一个历史过程,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中国的城镇化道路,不应是削弱农业、剥夺农民、凋敝农村的过程,而应当是加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过程。这也是中国城镇化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当前,不少地方政府提出的目标都是“全域城镇化”,甚至有官员提出“不干农业,消灭农村”的极端论调。这种盲目崇拜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完全脱离了我国现在和未来的现实国情,其政策取向纯粹为了拉动投资、拉动消费和带动经济增长,完全忽视农业人口合理有序稳定地向城镇集中融合,其结果有可能造成比GDP崇拜更具破坏性的恶果。倘若如此发展,城镇有可能繁荣起来,农村或将继续被遗忘,荒芜的土地有可能威胁到粮食安全,留守的老人儿童有可能引发更多社会问题,记忆中的故园有可能成为永远回不去的思念。

  城镇化是中国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它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在中国城镇化的发展道路上,一要防止有城无市的过度城镇化,避免缺乏产业支撑、新市民变游民、新城变空城的“拉美化陷阱”;二要防止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避免地方一哄而起搞“大跃进”;三要防止城镇化的“房地产化”,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四要防止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消灭村庄,迫使农民“被上楼”、农村被城镇化,陷入“掠夺式发展陷阱”;五要防止特大都市“大城市病”,陷入高楼林立而居民幸福感下降、人口膨胀、环境恶化、资源粗放开发的陷阱。

  城镇化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结构调整,涉及到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治转型。这不仅是一个与工业化和信息化相互适应、相互推动的过程,更是一个与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过程。我们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而绝不能让农村变成荒芜之地、留守之地、记忆之地。

【编辑】必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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