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6月7日消息: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2010年以来,广东省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发案数逐年上升,检察机关平均2至3天就立查一件。2010至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433人,其中,县处级要案13人,重特大案件100人,未查处地厅级、省部级以上要案;八成涉案人员在基层工作,从“重灾区”林业、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来看,涉案基层执法人员占七成。
逾三成渎职涉案人来自林业部门
据检察机关统计,2010至2012年立案查处的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433名中,罪名相对集中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三类,分别占40 .6%、18%和17 .56%.且犯罪涉及领域广、部门较多,包括党政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近20个部门。超七成涉案人员就职于行政机关,共332人。
同时,涉案的行政机关中,林业部门成渎职犯罪“重灾区”,逾三成涉案人员在林业岗位上发案,其次为土地矿产部门和水利部门。
行政执法和审批易“出事”
记者获悉,以上涉案人员主要集中有行政执法权的基层岗位,是近年来此类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据检察机关统计,在立案调查的433人中,有34 7人在基层单位工作,占总数的80 .1%.从涉及林业、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案件看,基层执法人员占70%.除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也是一大发案环节。以涉及林业、国土、环保3个部门的案件为例,涉案人员负责审批工作的占15.7%.
据介绍,林业部门人员主要在处置违法砍伐、毁林和森林火灾过程中涉案;土地矿产部门人员主要在处置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土地过程中涉案;水利部门人员主要在处置非法采砂案过程中涉案;环保部门人员主要在处置环境污染事故过程中涉案。
链接2013
今年已立案调查重特大案件62件
据初步统计,至2013年5月5日,全省检察机关已立查各类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100件11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2件,其中地厅级要案1人,县处级要案7人。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涉嫌为西江流域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保护伞”一案,已经立案侦查,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
肇庆怀集县林业局局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业部门114位涉案工作人员,96.5%来自县区级林业部门,其余来自地市级林业部门。7名涉案的正副局长均为县区级林业部门领导。
时任肇庆怀集县林业局局长的黄志军于2005年11月,在审核徐某天等人的林木采伐许可申请过程中,在申请人没有提供山权林权许可证,也没有提供林木转让砍伐协议的情况下,违法指使下属代其签发五份采伐许可证,批准砍伐林木总面积249 .6公顷,最终导致8900余立方米林木被砍伐,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去年12月,法院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埔大队副大队长玩忽职守致严重环境污染
过去三年内,广东司法机关中犯有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罪的,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就有30人涉案,占立查总数的6.9%.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间,时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埔大队副大队长的杜立新,在负责协助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检测机动车尾气超标过程中,疏于监管,致使经办民警、以上中心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勾结利用整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的工作便利牟取非法利益,致大量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在未经检修的情况下上路通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此外,杜立新还涉嫌受贿犯罪。去年12月,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杜立新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