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6月6日消息:福建是我国重点集体林区, 2002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后,林子成了农民的自家林。农民手头有了重要的生产资料,进一步拓宽了致富途径。
既要生态效益 又要经济效益
宁化县城郊乡瓦庄村100亩油茶低改示范林,经劈草、翻土、挖保水保肥沟、施肥后,亩产油量由原来的不足5公斤增长到2009年的12.5公斤、2010年达25公斤;仙游县菜溪乡岳建忠种植油茶8亩,亩产茶油49公斤;大田县湖美乡高材村村民林照堆种植油茶11亩,仅此项平均年纯收入就达1万元以上……
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个个林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缩影。
省委、省政府对农民增收十分重视,2011年我省造林701万亩,直接为全省各地林农带来19亿多元的纯劳务收入,成为当年农民新的增收点。如顺昌县当年造林任务8万亩,仅造林及抚育就可为当地农民增收2970万元。
据测算,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涉林收入3389元,占农民收入的34%。全年人均涉林增收490元。林业对农民增收贡献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指出林业为农民增收和生态省建设做出了贡献。
农民致富 大山成了金山银山
顺昌县岚下乡东坑村人口2976人,毛竹林面积21759亩,占全村林地面积的72.4%,人均拥有毛竹林面积7.3亩,实施竹山施肥、喷灌、垦覆之后,竹山亩产值由原来的900元增加到1600元。竹山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75%以上。
随着木竹税费降低、林业经营效益提升,林产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业二、三产业发展,更多农民选择在家门口就业,直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近年来,林业产品价格稳中有升,2012年木材采伐产品价格全年累计上涨3.0%。其中杉木原条、马尾松原木分别上涨4.1%和0.3%;竹材采伐产品上涨2.7%;其他林产品上涨10.8%,森林资源价值在不断提升。
林下养土鸡、种草药、拾红菇、收蜂蜜、建“森林人家”,福建林下经济成了林农眼里的“聚宝盆”,“不砍树也致富”逐渐成为现实。省政府文件明确,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林下经济发展予以补助,市、县(区)财政也应安排资金予以扶持。据测算,2012年,全省实现林下经济产值620亿元,涉及林农265万户,惠及林农1300万人。福建林下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大山让福建林农的“钱袋子”鼓了起来。
惠民政策 为涉林增收保驾护航
为巩固涉林增收成果,去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农民涉林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的要求,努力把我省建成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森林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省。
各地纷纷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区)对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确保农民涉林政策收入。林改以来,我省持续推进林权抵押和小额贴息抵押贷款政策,全省发放各类林业贷款588.28亿元,其中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88.09亿元,林业小额贷款55.48亿元。全省已建立各类林业合作组织3931个,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达1803个,涉及农户数41.1万户,经营面积688万亩。今年,新增森林综合保险面积5420万亩,全省在保森林面积突破1.1亿亩,总在保率超过90%。
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绿色产业,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