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5月31日消息:高产示范林建设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建的办法,以县、林场(包括区直林场)为主,利用林场人力、技术、管理的优势,树立一批高产示范典型,辐射带动全区木材生产集约化经营。
为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木材战略核心储备基地的目标,切实提高全区森林经营水平和木材生产能力,近日,自治区林业厅决定在全区开展松树杉木高产示范林建设。计划在全区建设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高产示范点74个(其中,松树新造林和改培林各27个,杉木新造林和改培林各10个),每个示范点300亩以上,总面积2.22万亩。
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各种项目资金,集中投入高产示范林建设,做到高投入、高标准、高产出。同时,将最新的科技成果和高产技术集成应用于高产示范的每一个环节,通过采取集约经营措施,充分挖掘林地的生产潜力,提高林地经济效益。一是使用良种壮苗。要求高产示范林的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大力推广使用轻基质容器育苗和超级苗,充分发挥苗木的增产潜力。二是推行高效栽培技术。因树因地制宜,从整地、栽植密度、施肥、抚育及病虫害防治等环节推行高产栽培技术,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现林木速生丰产。三是实施林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养分构成和林木养分需求规律开展测土施肥工作,对示范林建设用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四是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管护。新造林要连续抚育、除草和施肥三年以上,造林密度和郁闭度过大的要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培育优质高产林分。
示范林建成后,松树、杉木新造林的年平均树高生长量将达到1米以上,平均胸径生长量将达到1.2厘米以上;松树、杉木改培林的年均蓄积生长量将分别达到1.2立方米/亩和1.0立方米/亩以上,林分增产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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