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旅游市场正在迅速壮大,如今的旅游,不仅是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也成了政府部门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是,解决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并不容易。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最受关注的旅行社“超低价游”将面临大考。《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后,按照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
“超低价游”大多不抵成本
日前,省博物馆广场举办的“旅游文化节”上,杜女士却拿着一纸“华东五市双飞6日游”的合同,状告一家旅行社,说自家至亲去华东旅游,签署合同中,两位成人共花费1360元,每人合团费860元,包括住宿、用餐、第一道门票、交通、导游费用,但到达目的地后,两人又被要求再交纳近3000元才可继续行程。
记者了解到,按照当时的飞机折扣,石家庄往返上海的票价在1400多元,这就远远高于杜女士购买时的整体价格。杜女士则表示,这是旅行社推出的特价行程,不可否认,超低的价格确实让消费者动心。 旅行社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内游市场中,华东游行程“超低价”情况较为普遍,而打着“超低价”旗号的,绝大部分都有“猫腻”,而当地地接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零负团费现象最为普遍,向杜女士家人这样,再次缴纳费用后才可能达到正常出游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旅游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在部分目的地,低价竞争已经成为常态。由于出游之前,旅游质量并不容易考量,所以相当一部分游客在“货比三家”之后,更愿意将价格作为衡量旅游的唯一标准。事实上,这既保证不了游客的出游质量,也让旅行社拉不到回头客,这最终导致的结果将是游客玩得不舒心,旅行社也赢得不了更多利润。
出游质量问题乱象丛生
“《旅游法》出台,我们欢迎‘做事情’,如此一来,随团旅游当中的购物、加点两个重要问题都会触动。”旅行社人士表示,石家庄并不是热点接待城市,没有零负团费现象,但是报团出游的线路中,云南、海南等目的地情况最复杂。
靠过多的购物来实现盈利,是目前旅行社做的最为普遍的行为,这当然会影响游客出游质量。拿回扣、拿返佣的现象以香港、海南线路最盛,“虽然现在很多自费项目不强制,但是价格也有虚的。”同时,目前由于信息不对称,旅游购物当中还有购物点产品以次充好的现象,“云南、珠海的购物点都有假的东西”。
还有加自费景点,这在之前的行程单中是没有显示的。有的旅行社将大多景点行程设置成车游、车观,而游客会剩下大把的时间没事干,就等着你加点游览。为什么不去核心景点?因为知名景点,旅行社拿不到低的门票折扣,而旅行社愿意增加的新景点门票标价可能在一百元,旅行社二三十元就能轻易拿到,也就是说,去这些新景点比核心景点要赚钱得多。另外,旅行社还更愿意去一些没有门票的景区,如果去,那就需要增加车费和导游费。当然,如果游客若自愿提出,团队同意并签字,则是可以加点的,这个客人和导游可以沟通。
旅行社提价行业会“阵痛”
“其实有些线路的出游质量不高,很多客户看不起我们,这也是自己造成的,我做旅游这么多年,脸上也没光。”一家旅行社老总表示,但是价格便宜的产品确实是有很大的市场,这也成为众多旅行社竞争的着力点。“比如云南、海南线路,正常产品应该卖三四千,但就是七八百元去趟云南的团特别好卖。”旅行社人士表示,客人贪便宜愿意走,政府管得不严,市场总有人卖。“老百姓不是专家,不是有钱人,就想观光,几百去趟云南、香港,回来说我看过云南、香港是什么样。往往这样的团回来,客人不说好,但是因为消费者知道价格便宜,所以他的期望值也不高,投诉也不多。”“《旅游法》的出台,我认为会对超低价团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因而出游价格也会逐渐回归正常,这或抑制消费者购买力,旅行社也将进入‘阵痛期’,还会淘汰一些小旅行社,但我相信,这也将把旅行社的发展带入正轨。”
“旅行社挣钱挣得就应该是服务费,但目前服务费这一说,还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河北锦华国旅副总何立甫说,未来,旅游行业的服务费也应该更加明确。
导游待遇应该提高
“这么多年来,导游在任何一个旅行社,干得都是最苦的岗位,最出游当中重要的一环。”有业内人士表示,但现在工作做得好的导游,却都去做计调等其他岗位了,因为导游基本工资低、出差是常态,保障还没那么好。“其实做旅游,前边说得再好,要是导游做不好,之前所付出的成本就都浪费了,客人就不会再来了;导游做得好,客人可能一辈子就跟着旅行社走。”石家庄一位旅行社经理表示,旅游法实施后,也将更多的保障导游的利益,旅行社会考虑适当提高基本工资待遇。
旅游法实施仍有挑战
“多谈景区,推出新产品、新东西,肯定、必须要走到这一步。”业内人士表示,但这除了旅行社,游客、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也都需要配合。
其一,游客目前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一部分人需要转变“只比价格”的心态,旅游产品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虽然不见得贵的一定好,但是太便宜、低于成本价的一定是不好的产品。”这就需要消费者不仅要货比三家,还要多个心眼儿,认清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包含购物过多,是否游览核心景点,同时还应该保留证据,增加维权意识。
其二,《旅游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应该克服困难,监察到位。其三,“零负团费”等现象多出现在某些旅游目的地,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不严、地方保护主义都是“超低价游”的保护伞。而旅游业还涉及到工商、质检物价等多个部门,多部门积极联动,实际动作,才能将旅游行业带入正轨。
“《旅游法》虽然即将实施,但是任何事物可能都要将经历一定的过程,相信实施过程中也会‘磨难重重’,但是法律的实施,必然会给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更多前进的动力。”行业人士表示。
河北旅游业仍存“零负团费”现象
本报讯(记者宗苗淼)近日,河北省旅游局公布了今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检查结果,共处罚违法违规旅行社7家,A级景区1家。此次检查,涉及旅游经营单位共1551家,其中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购物店、演艺场所,以及检查导游IC卡。
据了解,从检查结果看,河北省旅游市场整体态势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个别旅行社存在经营场地设置不够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团队档案存在缺项漏项,旅游合同有漏填项,旅游广告没有按规定刊载许可证号和有使用模糊用语等现象。
其次,个别旅游景区与外围区域利益纠缠,加上旅游旺季游客集中,出现了管理秩序混乱、进出难的现象。再次,旅游市场竞争激烈,旅游企业存在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等行为,影响了旅游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另外,部分饭店星级意识不强,设施设备陈旧,维护保养不到位;卫生保洁不到位,存在卫生死角;安全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记者了解到,结合对《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和年初启动的全省旅行社市场综合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省旅游局将针对旅游市场检查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行跟踪监督整改,对违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再犯的,将严厉予以惩处。
河北3371万元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
本报讯(记者付薇 通讯员冯燕、李慧敏)昨日,记者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今年,我省将投资3371万元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其中国家从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安排2000万元,专项支持此批项目建设。
据了解,此次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有武安晋冀鲁豫中央局旧址项目、阜平县晋察冀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张北县野狐岭要塞军事教育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石家庄西柏坡纪念馆景区停车场项目等4个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修建旅游公路和步游道、环境整治、修建停车场和旅游厕所、建设供电供水设施等。
必全绿化
2013-05-23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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