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5月20日消息: 母女街头散步,女儿被天降的花盆砸中受伤。5月15日,安阳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花盆所有者某宾馆,依照判决需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精神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
“2012年3月12日下午,我和母亲走在街上,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个花盆,当时躲闪不及,花盆重重砸在了我的肩膀上。”原告杨某说,她被砸伤的部位当场血流不止,被立即送进医院诊治。杨某表示,由于花盆所有者某宾馆,在摆放花盆上存在严重隐患,并疏于管理,应该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某宾馆的负责人称:“那天风很大,花盆是被大风刮落,又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将花盆推下去的。这次事故是自然原因造成,与我们宾馆没关系,我们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本案承办法官介绍,这是一起物件损害事件,法律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只要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宾馆是坠落花盆的所有人,以自己没有主观故意或过失为由推卸责任,法律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某宾馆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
本案提醒大家,无论是自己的物品、还是代别人保管或使用的他人物品,都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给他人造成伤害,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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