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5月15日消息: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杭州在古运河两岸种植鲜花也正是暗合了杜甫美诗中的意境。拾阶漫步,闻香而行,岂不快哉。遗憾的是从北星桥到青园桥10公里长的古运河两侧的花草屡招“辣手摧花”,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6月到现在,月季、茶梅、绣丝菊等近万株鲜花被人“请回家中”。
读过《三国》的人都知道“陆绩怀橘”这个典故,看来不管出于怎样的原因,爱占小便宜的毛病古来有之。人们一边揣摩着孔乙己“窃书不为偷”的意境,一边又将属于杭州市民的鲜花偷回家。对了,干这事的人管这叫“拔”不叫“偷”。仅从叫“拔”不叫“偷”上尚能看出干这事的人还是有些许羞耻感,仅有羞耻感并不能挡住摘花手,这就和经济发达了并不代表素质提高一样。
偷拿一株花和公车私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手能够得着的范围大小而已。
对付公车私用我们千方百计,对付偷花人我们又应当如何?
我想除了有一定操作难度的“公共绿地认领”之外,能不能在市民中倡议一下,凡涉及公器,可采用显著颜色或标识加以区别。小到一盆花,大到公车,以利于群民监督。唯有此,才是现阶段对公器私用或私有的治理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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