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4月28日消息:为切实服务好秀美鹰潭建设,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当好“护航员”,营造“秀美鹰潭”良好法治环境。市检察机关制定了 《关于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二十条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共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4件35人,提起起诉40件56人;严肃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有效查处了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4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增强打击环境犯罪力度,防止环境领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
当好“领头雁”,健全“秀美鹰潭”预防犯罪机制。在打击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市检察机关意识到,注重预防才能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避免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市检察机关对20多项生态工程进行全程专项预防,涉及金额10余亿元,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度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有效地防止了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为打造优质生态工程提供全面的检察服务;与可能存在排污隐患的企业签订“保护生态环境责任书”,主动将检查预防工作融入到生态环境建设中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将预防前移,有效地排除环境污染隐患;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追究制度,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当好“排头兵”,延伸“秀美鹰潭”基层服务职能。通过走访了解,市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涉及民生民利的线索,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贵溪市检察院针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雷竹问题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专门下发了《关于禁止占用耕地种植雷竹等违反基本农田“五不准”行为的通知》,有效遏制了非法占用农田行为,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为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树立广泛的环境保护意识,市检察院联同林业、国土、水利、环保等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普法活动12次,形成宣传合力,使自觉保护环境资源、造福人类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