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活动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候选泉水景观征集,各县(市)区名泉保护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推荐候选泉水景观。此外,济南市泉水节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布了《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细则》。
根据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办法,候选泉水景观征集从4月18日起持续至5月15日,各县(市)区名泉保护管理部门、泉水景点和社会公众向评选工作小组提交候选泉水景观名录,其中要对泉水景观的形成,景观的自然特点,景观的历史文化内涵,参选理由等进行说明。此外,社会公众也可参与推荐候选泉水景观。5月16日、17日,荐景期结束,济南市泉水节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所有候选泉水景观。《济南十大泉水景观评选细则》今天也经济南市泉水节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评选细则规定了十大泉水景观(以下简称“十大泉景”)评选六项原则,分别是:1.“十大泉景”是指济南市现有名泉(主要是新七十二名泉)中,能全面表征济南泉水自然特点、人文特色的景观。2.“十大泉景”要具备自然层面的科学价值,审美层面的美学价值,人文层面的历史文化价值。泉水景观是一个基于泉水的自然形态,融合文化、历史、民俗等人文要素的综合性自然、人文生态系统,是济南泉水特有的文化符号。3.“十大泉景”应体现景观可观性、泉水标志性、文化传承性。4.景观用名应为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即四字结构。文字要富有独特的意境,充满诗情画意,不宜直白;遣词讲究平仄,朗朗上口,易于传播;景观名称前两字应具表象名称,后两字表意境。5.“十大泉景”评选坚持群众性和专业性结合、民间与政府互动的原则,体现权威性和广泛性,所评景观要力争做到群众公认、专家认同、政府认定,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6.“十大泉景”评选要坚持现实意义与象征意义相结合、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相结合的原则,所评景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标志性意义,体现济南泉水之美与特色,能够成为济南泉水名片,具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空间。
此外,评选细则规定了泉水景观的四项评价标准。1.历史文化性:体现济南泉水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济南泉水特有的历史内涵和文化价值,能够成为济南泉水文化的直观体现。2.标志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济南泉水的标志性景观。3.公共性:具有一定的公共资源性质,社会公众可观、可用。4.可持续性:经得住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具有历史文化稳定性和长久价值,能够成为济南泉水自然特性的经典。参选的泉水景观除应具有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可观性,能给人以美的感受和熏陶,拥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另外,泉水现状良好,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相融,具有较强的公众休闲功能和较广阔的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空间。“十大泉景”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众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众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报纸投票两种方式。具体步骤是先由“十大泉景”评选工作小组在公众推荐和各县(市)区名泉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候选泉水景观;然后,组织社会公众进行网络投票和报纸投票;之后,由活动主办机构邀请的泉水文化研究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委,在公众投票基础上进行评审、定评;最后,根据公众评选和专家评审结果,报主办机构确定并公布。
主办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济南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实施单位:济南日报济南市名泉办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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