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简称“蓝天行动计划”)。
“蓝天行动计划”涉及3大类18项具体任务,一是“用猛药”,集中治理燃煤企业污染问题。主要涉及59家企业淘汰搬迁;12家电力企业脱硝除尘改造;16家水泥企业脱硝治理;69家其他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及除尘改造;8家重污染企业搬迁。二是“用重典”,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关中地区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及国Ⅱ以下(含国Ⅱ)排放标准老旧汽车5万辆,重点淘汰重型载货黄标车。西安市年内新建成公交专用道50公里,建成覆盖二环路范围内的“自行车服务网络”。年底前,关中各市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硫含量不大于50ppm)。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关中各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要达到85%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均要达到75%以上。各市(区)要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三是“出重拳”,加大城市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涉及燃煤锅炉拆改、加快集中供热、油气回收改造、大气自动监测站改建、建筑扬尘防治、城市道路清洁、餐饮业油烟治理、秸秆禁烧、城市绿化、秦岭生态保护等11项任务。
本次出台的“蓝天行动计划”是陕西省今年强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措施,为了保障各项大气治理任务得到落实,“蓝天行动计划”制定了13条严格的保障措施,包括出台产业准入和淘汰政策、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设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资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全省治理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孝廉介绍说,“蓝天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