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美丽中国”的最好行动是什么?建设。建设好美景的最大期望是什么?永续。青山工程就是这样一个为了美景永续而进行的工程。曾经,采矿挖山、建墓占山、牛羊吃山……一座座青山饱受摧残,传统发展模式和短见的视野之下,原本葱翠秀美的青山变得满目疮痍。如今,青山工程稳步推进,显示了我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的决心。今年是青山工程攻坚之年,辽宁人继续“咬定青山不放松”,以实际行动为“美丽中国”写好辽宁的注脚。
建设美景是辛苦的,但我们也深知,让美景永续需要我们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
让美景永续,思想不能“回头”。转变发展方式意味着转变思想,对有的企业来说,转方式意味着人力成本上升、环保支出增加,这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对政府而言,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污染企业,同时要兼顾稳步增长,这需要更加高远的眼光。青山工程绝非简单的植树种草,而是与土地整理、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密切结合的长远工程。当今时代,望眼青山绿水,才是千金不换的财富。打造绿色生活空间,已成为辽宁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思想不能回头,青山工程要无愧于前辈、无愧于后人。
让美景永续,需要一个艰苦的奋斗历程。青山工程攻坚战正在进行,需要果断的决策,需要踏实的苦干,需要破解一个又一个难题。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开采了数十年甚至近百年的废旧矿山不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繁重,硬骨头非常难啃,但这块骨头必须啃彻底,没有任何条件可讲。青山工程这项民生和民心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辽宁的发展意义重大,需要全省人民齐心协力。
让美景永续,必须有法律护佑。2012年10月,我国首部关于青山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实施。《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我省青山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而且为实施青山工程、建立青山保护长效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法律的护佑之下,辽宁人将走出一条“在整治中恢复、在恢复中利用、在利用中求益”的新路,实现青山常在、蓝天碧水、经济发展、安居乐业的长远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同时也要有法必依,走上法治建设的轨道方能长久。
让美景永续,我们需要创新的机制。为了调动基层实施青山工程的积极性,鞍山市创新财政分配体制,对青山工程重点地区实行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全部返还用于青山工程。可以说,创新机制为青山工程的永续发展提供了持久的养分,我们在其他工程中应当借鉴。
我们借用毛泽东同志《咏梅》的词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来表达广大群众对于青山工程永久建设的期待。让曾经的“伤疤”变成永续的美景,辽宁人有决心,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