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4月12日消息:镇康县地处中缅边境,国境线长96.358公里,国土面积为2642平方公里,辖4乡3镇71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居住着德昂、佤、苗、傣等2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7.58万人。辖区属于亚热带雨林气候,立体气候明显,最高海拔为2978米,最低海拔为510米。共有森林面积207.86万亩,其中:公益林55.87万亩,适宜多种生物生长,森林资源丰富。活立木总蓄积量820万立方米,活立木年净生长量46.245万立方米,森林资源消耗量13.19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2.4%。有省级自然保护区一个,管护区域面积55.45万亩。野生动物资源主要有:黑长臂猿、蜂猴、灰叶猴、穿山甲、云豹、水獭等两栖类、爬行类、鸟类近200种。辖区内现已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7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5种,其它野生动物62种;已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2种,二级保护野生植物6种,云南省珍惜植物13种,其它经济(含药材)植物200余种。
回顾镇康林业发展历程
2008年以来,镇康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04]9号)文件精神,以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退耕还林、重点生态公益林和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等建设为重点,加大林业建设投入力度,实现了全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快林产业发展步伐。目前全县共完成林业产业基地建设111.85万亩,其中:核桃66万亩、坚果7.78万亩、竹子7万亩、柚木2万亩、木瓜2.5万亩、茶叶7.6万亩、橡胶12.3万亩、紫胶0.3万亩、草果0.5万亩、咖啡2.5万亩、蚕桑1.37万亩、各类水果2万亩。完成交通沿线绿化造林30公里、城市面山绿化造林0.6万亩,全民义务植树670万株。
抓实种苗根本。专门成立种苗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抽调懂技术、责任心强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蹲点抓种苗培育,确保优质苗、合格苗、放心苗上山。2008年以来,该县共建设以泡核桃、澳洲坚果、竹子为主的苗圃基地2828亩,为林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种苗2710万株。
严格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采伐消耗实现“十一五”规定的调控目标。2008年以来,上级共下达我县木材采伐指标72.62万立方米,办理72.62万立方米,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从严审批采伐限额;五年以来,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14起,处理违法人员14人,乱砍滥伐林木367起,处理违法人员396人,使全县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占林地得到有效遏止。
森林面积蓄积增长迅速,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207.8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77.65万亩,呈强劲增长态势;2008年全县有活立木总蓄积量510万立方米,活立木年净生长量18.86万立方米,森林消耗量15.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1.2%;截止目前,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达820万立方米,活立木年净生长量达46.245万立方米,森林资源消耗量达13.19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2.4%。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全县集体林应确权面积178.86万亩(其中商品林139.996万亩,公益林38.864万亩),已确权面积178.86万亩(其中商品林139.898万亩,公益林38.864万亩),确权率100%,均山到户率100%,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100%,林权证发证率100%,排查乡(镇)及以下林权纠纷523起,调处率100%。目前,共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16亿元,抵押面积6.82万亩,涉及抵押农户641户;完成林地流转2.164万亩。
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了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联防体系,组建了乡(镇)、村、组森林防火队伍,森林防火隔离带、防火道路、防火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得到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森林防火的快速反映能力。2008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因扑救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均在市级下达控制指标之内。
森林病虫害防治得到有效控制。全县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加大对森林病虫害的检疫和防治力度,坚持对苗木调运、苗木核发“一签两证制度”。2008年以来,全县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3.6万亩,实施造林苗木检疫460亩,产地苗木检疫2000万株,调运木材检疫30000立方米。有效地遏制了全县森林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
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2008年以来,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为辅,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能力与素质。坚持每年培训干部职工56人(次)。推荐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管理社会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五年来共培训干部职工达280人(次),林业局干部职工由2008年的65人增加到目前的73人。2008年以来,被组织部门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7人。
展望镇康林业发展前景
做实规划,争取项目。按照《临沧市林业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林业产业项目的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林业产业项目的编制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强势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临沧市“稳粮、扩经、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2013年重点完成好20万亩造林任务,其中:核桃6万亩、澳洲坚果5万亩、竹子5万亩、西南桦等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4万亩。
抓好核桃“三率”管护及种植工作。严格按照《临沧市核桃“三率”建设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的核桃“三率”管护工作,确保到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66万亩核桃冬春管护达到100%,重点做好群众组织、肥料供给与涮白防治三项工作任务。落实好今冬明春6万亩核桃种植任务。为保证6万亩核桃种植任务如期完成,调运泡核桃嫁接苗60万株,计划投入苗木资金180万元。
抓好资源林政工作。加大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力度,组织开展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林地的非法流失。积极培育多层次、多门类的林地和林木流转市场,充分调动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把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继续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偷猎乱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制度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监测队伍网络,建立起多套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机制,避免全县林区内重大疫源疫病、病虫害的发生。
抓好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以及林业局主要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内部管理,抓实政务公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全县林业科学发展保障能力;抓好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提高森林公安干警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强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和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林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报刊杂志等,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各类林业信息,着力提高全民造林绿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未来五年,该县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三大关系,以中低产林改造为突破口,提升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巩固发展核桃、茶叶、橡胶、澳洲坚果、咖啡、珍贵用材林、苗木建设、木材精深加工、林化工、小区域林下经济建设等10大产业为重点,加大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林农和企业两大主题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把森林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本,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到2017年,高质量建成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170万亩以上,其中:核桃70万亩,坚果20万亩,竹子10万亩,咖啡20万亩,珍贵用材林1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30万亩,橡胶10万亩,茶叶1万亩,发展小区域经济2万余亩(其中:草果1万亩、花椒1万亩、石斛3.5万平方米)。力争农民人均拥有经济林果7亩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25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6.4亿元,林业增加值达3.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3000元,城镇绿化率达40%,公路绿化率达35%,农村沼气普及率达30%、利用率达90%。
制定措施 狠抓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镇康县植绿人的做法是:“构筑边境绿色屏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抓党建、促产业。把党的组织建设和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班子成员、业务股室、干部职工挂钩到乡(镇)、村的帮扶措施,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推动全县林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是抓实领导班子、股室挂钩联系乡(镇)制度;二是落实干部职工联系行政村制度;三是建立林产业发展特邀监督员制度。
建制度、保有序。以进一步完善充实《镇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工作规则》为抓手,用制度管人管事,抓实队伍管理、资源林政、森林防火、疫源疫病监测、林区防控网络建设,推进森林公安局正规化、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森林执法工作,保障林区安全。
强培训、提素质。为指导好全县林产业发展,一是派出干部职工到省内外参加林业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聘请林业专家到我县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三是派出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地块对乡镇干部职工、群众分层次、分阶段培训,通过培训,使干部群众掌握林产业种植技术,为林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重监督、促执行。一是加强林业工作宣传(依托平安边陲节目);二是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对安排的工作、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四是积极与联系的纪工委沟通,将全局重大活动、支出等置于其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