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如松联名30多名代表,提交了《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建议案》。
十八大报告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国家已经制定了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实现上述目标的路径在哪里?会遇到哪些“拦路虎”?对此,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如松。
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致环境恶化
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达成这个目标,你觉得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王如松: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问题都占有相当比重,十八大更是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五位一体目标。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是生态文明停留在口头上。建设美丽中国,必须突破观念和体制障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观念和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从制度和行为上扭转错误的政绩观。这次人代会,我们就提交了一个《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建议案》。
记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具备可行性吗?
王如松:首先必须看到,生态文明建设入宪是应对生态危机、改善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有必要在根本大法——宪法中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
十六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写入了党章。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了宪法。十八大已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了党章,所以生态文明建设入宪的时机已经成熟。
记者:其他代表们赞同吗?联名的代表多么?
王如松:很多代表赞成,4日刚开完预备会,就已经有30多名代表联名。大家清楚,当前,我国面临着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追根溯源,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方式是造成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源所在。而生态文明建设入宪,是转变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的需要。
迫切需要一部《区域生态规划法》
记者:那么环境权入宪呢?也有生态文明建设入宪的基础和迫切性吗?
王如松:纵观发达国家,当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的时候,环境状况都得到了很大改善,出现了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拐点。目前,我国的人均GDP已经接近了这个水平,但是环境状况却不仅没有根本改善,一些领域和局部地区甚至还在恶化。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都是由政府主导,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义务还不是法定的,公众参与度不高。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权入宪已经成为全球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和潮流。截至2006年,法国、俄罗斯、南非等53个国家都对环境权予以了宪法确认。
记者:如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就能改变领导干部的观念障碍,扭转错误的政绩观吗?
王如松:修宪是大前提,目的是确定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其他环保方面的法律,也要健全。比如我国迫切需要一部《区域生态规划法》,作为城乡规划法的上位法。现在区域规划除了有一个国家尺度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外,还没有国家颁布的法规,各地城市规划和土地性质往往因地方利益而被随意改变,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管好每一块土地、每一片水域。每一块土地、每一片水域都有一定的生态服务功能,应当像房地产那样进行量化管理。
比如一块建设用地原来的熟土拥有量、水源涵养能力、生物多样性、热耗散等是多少?土地开发后每年有些什么变化,都需要检测、监管和审计。用地单位有责任进行修复和对生态占用进行补偿,补偿费用于一类新型产业“生态资产管理企业”的营业收入,通过市场机制来推进区域生态资产和生态服务功能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