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逍遥津公园内的徽商会所,门口停着一辆皖O 牌照的奥迪车。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确保公园姓“公”,尤其严禁在公园里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昨天,记者走访省城杏花公园、逍遥津公园和包河公园发现,这些公园内都设有高档的会所、会馆、茶楼,而且不一般的消费水平让老百姓望尘莫及。
记者探访
杏花公园:湖边会馆能吃到野味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合肥市杏花公园,在公园的正中临湖的地方有一栋徽派建筑,近看才发现,这栋建筑实为一家会馆,工作人员热情地迎上来,询问是否有消费需求。
“有六七个人打牌聚餐。”记者装成对会馆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来楼上这个临水的包厢,麻将、扑克都可以,388元6小时。”服务员将记者引到一个小包厢后告诉记者,这里不设最低消费,“几百到几千都不好说”。
记者看到该会馆的一些菜品介绍,其中一些价格不菲。“我们这里的甲鱼三百多块钱一斤。还有河豚,想吃也有。”记者到处走动发现,二楼还有一个能容纳近二十人的超大包间,装修豪华。记者问价,该工作人员摇摇头,“这里最低也要消费好几千,你们用不着。”离开会馆前,工作人员递来一张名片,名片上赫然写着:“钓鱼台国宴安徽独家专供处”。
逍遥津公园:会馆门前有豪车出没
由于逍遥津公园较大,寻找会馆并不容易,当记者向一位环卫工大爷询问“能吃饭的地方”时,大爷建议记者“去南门外面吃,公园里面的饭店太贵了,一般人吃不起的”。在逍遥湖畔距离逍遥阁不远的地方,记者终于找到一栋颇有徽风皖韵的建筑,白墙黑瓦、雕梁画栋,非常气派,门上古色古香的牌匾写有“蘧庄”二字。
有几位游客试图进入“蘧庄”参观,都被服务员拦在门外。原来,这个“蘧庄”便是“蘧庄徽商会馆”。
会馆的工作人员告诉佯装成用餐顾客的记者,他们这里一般都需要提前预定。“你可以先告诉我们需要什么价位和口味的菜品,我们会为你根据价位定制菜单。”记者提出是一般商务宴请时,工作人员建议“人均400元”,当听说会有“董事长”参加时,她转而推荐了价位“人均800~1000元”的菜品,“鲍鱼、人参或者燕窝,基本都能做到每位一例。”
昨天下午记者离开时,看到一辆宝马车正从徽商会馆前驶离,从人来人往的公园步道上通过;另一辆皖O牌照的奥迪车静静停在会馆门口。
包河公园:浮庄深处设高档包厢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包河公园,发现原本曾是包公书院的浮庄,临水处已经是一家茶楼。从浮庄正门进入时,两位保安将记者拦下,要求出示门票,听说记者是去茶楼打牌的,这才放行。
茶楼的门头并不张扬,隐藏在一条小径深处,进入大门时,首先进入视线的,便是一个小“酒庄”,墙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红酒,大多产自法国。服务员告诉记者,这里的红酒,可以用于庄内餐饮,也会对外销售。
在茶楼转了一圈后,记者发现,除了两个透明的小“玻璃房”可以用于打牌和吃饭外,其余基本是卡座。工作人员表示,浮庄是有包厢的,不过不与茶楼相连。随后,她便安排了一位服务员带着记者,前往“今晚仅剩的一间包厢”。穿过一片小树林和一段曲径长廊,大约步行了百米左右,看到一间独立平房,古色古香,三面临河,虽然只有十几平米大小,可是打开内侧的小门后,却别有洞天:外面竟还连着一段被水环绕的长廊,上面摆着一张桌子,“要是你们想要打牌,我们把椅子搬过去就行了。”
服务员告诉记者,这样的包厢,在浮庄里有不少间,基本是利用公园原有建筑改的,空间上各自独立,而这一间的最低消费是3888元,不含酒水,但可以吃到黄麂等野味。
公园管理方:经营会所弥补成本
在逍遥津公园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坦言,公园内经营性项目的确不少,但高档的会馆只有徽商会馆一家。逍遥津公园现在并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平时面向市民免费开放,公园内样样设施都需要维护成本,目前还是收不抵支。“所以把一些项目承包出去,用于弥补财政拨款的差额。”
包公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包公园是在包河公园基础上所建)只向记者透露,浮庄确实是承包出去了,便不再多说。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公园也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肯定需要经营项目来维持。
相关部门:将按文件调查清理
昨天下午,合肥市林园局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住建部那份文件的相关通知,“如果收到这个文件,要求调查、清理公园内的高档会所的话,我们肯定会按照文件执行。”
而庐阳区市政园林局广场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今年1月新接手对辖区内各公园的监管工作,虽然早就知道杏花公园和逍遥津公园内有餐饮场所在经营,但对其中的运营方式并不是十分了解。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餐厅如果作为配套设施为游客服务也是合理的,但如果成为“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就不行了,“我们已经知道住建部的那份文件,以后会对这些场所的消费水平、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进行调查。”
安徽省住建厅相关部门称,目前他们已经接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正在学习、领会这一文件,对公园会所的清理检查暂时还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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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二是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园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