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济南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近日就创建工作下发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新增有林地面积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其他相关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济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自2010年启动。在2012年12月19日召开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调度会上,相关部门预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完成新增造林面积65.1万亩,新增城市绿地1360.9万平方米,破损山体完成治理17座,建设绿色通道1361.6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3%,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33.6%和10.3平方米。
根据计划,2013年至2015年全市将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140万平方米,完成荒山新造林1.2万公顷,城市近郊和主要道路两侧重点部位山体补植造林2133公顷;新发展经济林2万公顷。到201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6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2%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
济南市将以南绕城、济菏、济莱、青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重点县乡道路为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提升绿化档次,高速公路每侧绿化带宽度达到50米,国、省道每侧绿化带宽度分别达到20米、15米,县、乡道路每侧绿化带宽度5至10米,构建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森林长廊。2013年至2015年,全市新建和完善道路绿色通道1320公里。
在河道景观带建设方面,济南市将以小清河、玉符河、北大沙河、巨野河等大中型河流为重点,建设宽度为20至50米的河道绿化景观带,提升环境承载能力,保障水系生态安全。2013年至2015年,全市建设完善河道绿化景观带319公里。
济南市将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创建国家生态市、水生态文明市、生态园林城市有机结合,统筹整合建设资金和项目,增加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投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金2亿元左右,用于造林绿化工程项目扶持。荒山造林资金由市财政承担60%,县(市)区配套40%;主要道路两侧山体补植造林资金由市财政承担80%,县(市)区配套20%;高速公路,国道220、308、309线,省道103、242、248、327线,县道518线等道路绿化中的造林苗木费和规划设计费由市财政承担,其他投资由县(市)区承担;河道绿化由市财政适当补助;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新发展经济林由市财政每公顷补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