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的林改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不断深化全省的林改工作。
(一)稳定和完善林地家庭承包经营政策。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已经落实家庭承包的集体林,要保持稳定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害;对采取股份制模式承包的集体林,要完善合作经营方式,发放股权证,落实股份合作经营管理制度;对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要实行民主管理;对少数没有落实产权的集体林,要通过多种途径尽快化解各种遗留矛盾,明晰产权;对采取其他方式承包到期的集体林,应根据农民意愿分山到户或均利到户,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对联户承包的,农民愿意重新分到单户的,要进一步分林到单户。
(二)要认真开展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回头看”。一看村组林改实施方案制定过程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方案内容是否依法可行。二看改革中林地划分勘界是否准确到位。三看改革中调查摸底、分林到户等重要内容是否公示且无异议。四看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五看合同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准确、确认合同是否有确认手续。六看林改历次会议记录是否清晰具体、实施方案等重要会议记录是否有入会代表同意签字。七看应参改的集体林是否已全部改革。八看林改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归类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准确。九看采取联户承包形式改革的是否符合群众意愿。十看林改档案不同类别中各项相同因子是否对应一致。在“回头看”中要认真发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纠正,进行彻底整改,特别是市郊区,要作为“回头看”的重点,确保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全面完成不留后遗症。
(三)进一步抓好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要求每个县都要抓2个以上高水平的示范村,各地都要搞好指导,在确权到户、化解纠纷、林改档案、合作组织建设、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方面树立典型,打造标杆,促进林改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抓好林改档案建设。继续完善林改纸质档案,开展林改电子档案建设工作,以本溪、清原、桓仁、宽甸、彰武、北票、灯塔、开原、康平等9县要在2013年完成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其他各县要完成50%的工作量,全面推进林改档案信息化。
(五)进一步加大林权发证力度。林权证是确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农民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法律凭证之一,各地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把质量关,对四至等因子不清晰的地方,发放林权证时一定要及时搞准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把林权证发放到林地林木承包者手中,让林农吃上定心丸。
(六)进一步加强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建设。按照省林业厅下发了《辽宁省农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搞好指导,开展达标活动,力争有更多的县级农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达标。适时开展林业仲裁员培训,让每个县都有3个以上持证上岗林业仲裁员,基本达到能正常开展仲裁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省林业厅下发的《辽宁省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抓好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逐步建成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抓好彰武、北票2个县的国家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组织实施,合理设置林权登记等行政审批区,档案管理区,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区,林权交易区,合同指导鉴证区,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森林资产评估服务区,林农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区等,提高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集体林面积大且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要推动乡镇级分中心建设,没有条件的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把相应职能放到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最大限度的方便农民群众。
(八)进一步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贯彻省林业厅《关于促进我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任务。建立合作社辅导员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培训。打造一批省级典型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林业厅政务信息网站上开设林业专业合作社栏,专门介绍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产品信息,为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各市要积极组织好合作社情况和产品信息的上报。
(九)进一步完善林业金融保险支撑制度。要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沟通,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贷款的面,扩大以林权抵押贷款的规模数量,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发展资金。要积极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逐步扩大参保面,降低经营者的风险。并协调保险部门及时搞好理赔服务,让林权所有者真正体会到党的政策温暖。
(十)进一步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各地要加大力度推行简易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把集体林采伐指标公平、公正、公开地落实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明确到林权所有者,让农民采伐计划早知道,提早安排林业生产经营计划。这是关系到分林到户后,能否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大事;也是从根本上铲除林业部门腐败土壤的关键部位环节;更是配套改革中林业部门自身需要改革、且能做到的重要环节。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到2015年全面完成各村的森林经营方案。
(十一)进一步抓好科技服务林农。继续办好专家咨询热线。进一步整合全省林业系统各方面专家资源,依托覆盖全省的电子信息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各种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林农的信息需求,解决技术难题。继续组织好科技对接活动。林业科研院所要针对广大农民的科技需求开展实用性研究,最大限度地把科研成果送到农民手中,帮助农民以科技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