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2月4日消息:今年2月2日是第17个“世界湿地日”,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与水资源管理”,口号是“湿地守护水资源”。湿地与水资源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湿地保护的意义何在?我省湿地保护现状及今年的发展走向如何?在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林业厅副厅长乔恒。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的三大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湿地是地球上淡水的主要储存库,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的水源除了少数地下水源外,绝大多数来源于湿地。湿地在涵养水源、调节水文、净化水质、抗旱防涝、补充地下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湿地保护与恢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湿地生态系统受到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水土流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湿地的健康。加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对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有着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吉林省共有湿地面积172.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2%。其中天然湿地102.5万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59.3%。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重要湿地8处,向海湿地已于1992年被评定为国际重要湿地。
乔恒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湿地保护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吉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在机构设置上走在全国前列。我省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呈现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尤其是在法规制度建设、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确立了湿地保护部门的职责权限,法律程序和处罚标准。在向海、三湖、雁鸣湖等三个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颁布实施了专门的保护区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使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入全国前列。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省连续16年全面禁猎,湿地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湿地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极大地促进了湿地及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使湿地保护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编制完成了全省第一个湿地保护十年规划。2012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准了《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这是我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文件,极大地促进和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规范有序、又好又快的发展。
加强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抢救性地建立了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保护区18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10个,省级湿地保护区5个,保护小区3个。建立湿地公园12个,其中有10个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立,使全省35%的天然湿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使大量湿地动植物的栖息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有了较大恢复和增长。据莫莫格保护区监测,2012年春季在莫莫格保护区停歇的白鹤达3800多只,占全球白鹤数量的95%以上,因此,莫莫格被国际鹤类基金会主席称为全球最大的白鹤停歇地。此外,还建立了省级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自然保护区监测管理站,向海、莫莫格、龙湾等6个生态监测管理中心站,29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站(点),对加强湿地及野生动物科学保护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开展了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开展的湿地资源调查试点任务,查清了我省湿地资源状况,以及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利用、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情况,对全面加强我省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遏制湿地萎缩退化的趋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湿地保护与恢复的步伐,启动实施了“引霍入向”、“引嫩入莫”、“引察济向”等重点工程,为保障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的长效补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先后在向海、莫莫格、哈泥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了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在吉林市的松花湖和长春市的净月潭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对重要湿地保护恢复都发挥了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广泛开展了湿地宣传培训与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吉林省湿地保护规划》及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条件,与国际保护组织开展合作交流,先后与湿地国际(W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鹤类基金会(ICF)、全球环境基金(GEF)等组织,合作开展了白鹤栖息地、保护区水资源管理及东北农业(玉米)——湿地示范等项目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乔恒说,虽然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着国家要求,与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天然湿地数量减少、功能下降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因此,进一步提高湿地保护意识,强化有效措施,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已经成为我省生态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天然湿地保护与恢复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保护管理政策机制为动力,着力推进法治体系和保护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湿地宣传和培训,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措施,积极拓展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吉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为了确保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出湿地的特殊作用,我们将着力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加大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建立和实行“重要湿地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重要区域先行开展试点,待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开。
二是着力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抓紧新建一批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让优美的湿地景观扮靓吉林大地,为让吉林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对功能退化萎缩严重的湿地,积极采取退耕还湿、引水保湿、生态移民、污染防治等综合措施,进行科学修复,努力恢复或增加湿地功能。
四是加大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对我省湿地保护资金和项目支持的基础上,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稳定生态保护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五是增强湿地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积极推进以湿地生态景观建设为特点的生态城镇化发展。发挥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生态景观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活动,创建“湿地人家”等生态旅游品牌。重点扶持湿地芦苇业、湿地养殖业发展,全方位开发利用湿地生态资源。
六是强化湿地宣教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普及湿地知识,弘扬湿地文化。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入先进的理念、技术和资金,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