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湿地的掠夺性开发、不合理利用和淤积、污染、过度排水等破坏行为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改变。27日,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张洪升在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黑龙江省应加强湿地保护,并加快湿地保护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湿地高效利用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
张洪升认为,湿地是保证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天然基础设施和一般物质条件,在进行产业发展、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每个城市都要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我省若想保护湿地,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
“我省作为湿地大省,应把湿地提升到与森林相对等的地位,把保护湿地作为建设大美龙江的生动实践;把生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张洪升建议。
若想把湿地的建设和保护扎实推进,逐渐完善机制体系势在必行。张洪升提出,全省应对湿地数量、生态压力、经济功用、保护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科学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将湿地保护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增加湿地保护特殊地类,建立许可管制原则和颁证制度。推动湿地利益相关方对话,建立利益平衡机制,形成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补水、征占用管制和破坏赔偿制度体系。
“同时,应多渠道筹集湿地生态建设基金,结合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布局湿地保护工程,力争年投入超5亿元;减少地下水开采,实施大庆地区地下水补水工程、石油污染湿地土壤生物、物理和化学修复工程,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张洪升还建议,我省可加快湿地保护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有机农林牧渔业和生态旅游,促进湿地高效利用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实施农区湿地污染物控制工程,拦截和减少农业污染面源,开展人工湿地处理农业灌溉尾水及减轻面源污染示范,推动湿地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三江及松嫩平原湿地生态农业示范区,探索“芦苇—浮萍—鱼类放养—鸭鹅饲养”、“有机水稻—晒水池养鱼—岸边养鹅养鸭”立体生产模式;利用湿地的特殊景观和生物多样性资源,适当开展生态旅游,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加快建立一批集湿地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为一体湿地公园,形成以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互为补充的保护利用格局,并围绕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与水资源安全、湿地与粮食安全、湿地应对气候变化,推进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