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两部委近日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该方案主要目标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部分。
该方案对“十二五”期间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的绿色行动提出了量化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人士表示,10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的任务量是十分繁重的,如果不通过强制手段根本没有办法完成。据了解,截至2012年9月,全国已评出556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55677.7万平方米,相对于10亿平方米的规划量而言,发展空间巨大。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转让、容积率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完善标准体系,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工作提出具体时间要求。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挂钩,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另外,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以及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
绿色建筑推广,公建设施将率先发力。根据新方案,包括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八个方面保证绿色建筑行动防范的落实。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把贯彻落实方案的情况纳入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转让、容积率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四是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出台价格和收费办法,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运营。五是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挂钩,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六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以及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八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