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
2013-01-25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裴其娟 侯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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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通报,命名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等23个单位为2012年度市级“园林单位”,锦绣华北小区等31个小区为市级“园林小区”。
2012年,我市继续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美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命名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等23个单位为市级“园林单位”、锦绣华北小区等31个小区为市级“园林小区”。
按照郑州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评选标准,市级园林单位、小区绿地率应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藤配置得当,市树、市花运用比例合理,四季常青,园林景观突出,沿街围墙实行拆墙透绿,绿地有专人养护,并积极参与社会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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