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月30日消息:2011年总产值刚破100亿元的广西国有林场,2012年迈步大跨越又上大台阶:实现总产值137亿元,同比增长35.6%。
实施自治区直属林场跨越发展上台阶工程,是广西林业部门“十二五”一大奋斗目标。为此,他们筹建广西北部湾林业集团股份公司和广西华岭林业股份公司等12个专业股份公司,其中华峰公司、物流公司、种苗公司、肥业公司和林化公司等5家公司已开始初期运作。高峰林场以华峰公司为载体推进林板一体化整体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2012年,我区在国有林场之间启动“大场带小场、改革促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区直林场在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采取多种改革模式,整合市县林场的林地林木和人力资源,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目前,共有6家区直林场与23家市县林场完成合作造林27万亩。最近,高峰林场与大脑山林场、大桂山林场与天堂岭林场、黄冕林场与老山林场等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发展造林、林下经济、产业项目等,其他多家林场也进入实质性合作洽谈。
在全区国有林场2012年实现总产值137亿元中,区直林场占124亿元,市县国有林场占13亿元,显示“大场”的绝对实力。资产数据也表明“大场”与“小场”之间存在互补优势——2012年全区国有林场资产总额为261亿元,其中区直林场184亿元,市县国有林场77亿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资源为“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经营与保护”,目前国有林场在管理体制上属于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陈秋华介绍,今后一段时期,广西林业部门将继续高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面大旗,将国有林场初步建设成为生态良好、产业发达、文化繁荣、活力涌现、和谐平安的现代国有林场,成为打造美丽广西的绿色“龙头”,成为全国国有林场的排头兵和现代林业发展的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