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全绿化1月17日消息:在昌都地区八宿县吉达乡通空村,村民四郎多吉家承包了30多亩林地,通过育苗卖苗、采摘林下资源,他家每年的收入达2万多元,这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前是做梦也想不到的。
在整个吉达乡,2009年9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试点改革,从事育苗和种植经济林的农户数量明显增加,乡里新增苗圃面积100亩,新增经济林种植面积150亩。同时,很多村民纷纷发展起林下养殖藏香鸡、藏香猪,发展家庭旅游等,广开增收致富门路。
昌都地区是我区第二大林区,森林面积达375万公顷,蓄积量为2.88亿立方米,覆盖率达34.18%,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保护对于保持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生态环境良好和农牧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方针,昌都地区有关部门在八宿县白玛镇和吉达乡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改革试点的集体林地面积共510亩。3年来,通过家庭承包经营、联户承包经营、村集体统一经营等方式,林业部门共完成试点勘界确权面积510亩,林地确权率为100%,全部发放了林权证。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昌都地区有关部门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下的农户,赋予农牧民长期而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操作中,按户承包、按人分山,确保人人有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还山于民”,确保农牧民在林地、林木产权的分配上得大头。
八宿县白马镇沙木村牧民洛松泽仁指着自家一大片核桃林说:“集体林地同耕地、草场、牲畜一样,都是我们牧民自己的,以前虽然政府年年组织种树也不见活几棵,现在不用动员我们自己就种得好好的了。”
昌都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夏天告诉记者,目前,昌都地区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也在逐步形成,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长、农牧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下一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全地区11个县全面铺开,确保70多万农牧民真正依法对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权利,做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