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等要求。同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工作。
分析指出,上述政策文件的发布,意味着近期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正在加快,围绕城市生态建设及矿山土地修复为主业的园林龙头有望尽享政策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2年5月7日,东方园林就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襄阳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为31.21亿元。而此番《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必将加速公司襄阳项目推动,并有望驱动公司后续订单增长。
《规划》中提到“要加强对隆中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订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而东方园林梁洲环岛景观路项目(8.05亿元)、东津沿江路景观项目(4.4亿元)、襄水河(南渠)两岸景观项目(5.4亿元)与此相关。此外,襄阳市政府计划后续投入256亿元,展开东津片区50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行政办公中心、CBD中央商务区、科技中心、文化中心、会展中心和医疗中心等项目的建设。这意味着东方园林后续订单将有望持续增长。
此外,新出台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十二五”期间,与“美丽中国”相关的园林建设、土壤修复将启动,相关配套措施都将落实,预计市场规模分别为6500亿元和1000亿元。
据记者了解,在生态修复领域,东方园林也是国内较早涉足的企业之一,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从事城市景观、河道、湿地等领域生态恢复。2012年,公司专门成立生态事业部,将其打造成为传统园林业务之外的新兴业务板块。2013年,在矿山修复领域,公司将通过并购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机构、公司快速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