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完成《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建设奠定了基础。
始建于1991年的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至今已经走过了21个春秋。随着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建设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和区域性金融中心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这块金融福地,将在建设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的起步之年,演绎新的资本传奇。
从成立至今,该开发区不断加强和完善规划建设。刚刚编制完成的《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发展战略规划》,为开发区完善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城市景观设计、地下空间和动静态交通等专项规划指明了方向。2013年,开发区将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组织体系,建立和健全市场化融资机制,促进区域金融产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闫力认为,让金融资本为产业服务,既是东北产业振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也是沈阳金融业发展的必经之路。2011年11月,国务院提出建设沈阳经济区和沈阳市提出将沈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金融中心的定位,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刚刚结束的沈阳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大力推进国家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努力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正因为有了精准的定位,开发区的金融机构接连呈现加速聚集的态势。截至目前,开发区已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相关企业430多家。2011年末,开发区内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已分别占沈阳市70%左右,金融中心的辐射能力迅速扩大,载体地位和形象标志日益凸显。
2013年,开发区将在继续加大对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的同时,利用“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对盛京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给予支持,引导战略投资者不断做大做强;积极吸引产业基金、风险投资、信托、融资租赁、科技金融、汽车金融、私人财富管理、后援服务等新型金融组织,促进区域金融组织体系的不断完善;开发区还将在体制、机制、人才等配套服务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形成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强大合力,将按照“定向规划、定向开发、定向招商”的原则,引导新的金融总部机构聚集,确保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区金融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促进金融支持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东北老工业基地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金融引擎。
到2015年,开发区将基本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化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较为完备的金融司法保障体系和覆盖全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完成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国际化、生态化建设,将沈阳市建设成为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同时,沈阳经济区金融资产不良比率、直接融资比重等金融生态指标明显优化,金融风险大幅度降低。届时,这座“金融城”将成为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特殊功能区、示范区、先导区和标志区。